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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银河同志在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5-18 16:2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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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颜银河

 

2015427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批转的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部署,市三届人大第四期人大代表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培训作为一件事关长远的大事来抓,本届以来已举办3期代表培训班,去年还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干部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虽然当前各方面工作任务很重,但代表们都能妥善安排生产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体现了很强的履职责任感。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对市委党校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培训期间,安排了不同形式、内容丰富的专题讲座。这里,我主要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特别是与人大代表直接有关的问题讲一些看法,与大家一起交流。

一、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和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们当人大代表,需要学习和掌握的知识很多,但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是学习好、贯彻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否则,就很难谈得上履行好代表职务、发挥好代表作用。

第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要性。应该说,自195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近年以来,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全社会民主观念、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人们的宪法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但从总体上看,由于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原因,人们的民主法治观念仍有待提高。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人大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比如,有的认为这个制度就是关系人大自身的制度,或者简单理解为就是一年至少开一次人代会的制度。有的认为这个制度只是一个抽象的政治概念,与实际工作关系不大,也有的认为坚持和完善这个制度只是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事等。这都完全是一种误解。因此,有必要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提升对这个制度的认知。

第二,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内涵。我国政治制度内涵丰富,它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有多项,但根本政治制度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项,可以说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各项政治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在我国政治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坚定制度自信,最重要的是坚定对根本政治制度的自信。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最重要的是把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党执政,必须通过一定的政权组织形式来实现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个政权组织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是我们的政体。这个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组织制度,它从根本上确立了人大以及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和相互关系,也确立了党与人大、人大与人民、中央与地方等相互关系,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体现了我国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总书记的讲话深刻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揭示了坚持这一制度对于人民掌握自身命运、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深刻分析了这项制度安排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根本原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建立60多年来的实践也充分证明,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人民意愿、适合中国国情、顺应民主潮流的本质特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我们就能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矢志不渝走自己的路,不断把我们的民主政治建设推向新境界。

第三,要充分认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发展转型,利益观念多样,问题矛盾多发,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需要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越发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应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总书记从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高度,分别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法律实施工作、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以及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着重抓好的重要环节,也为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出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加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定位、本质特征和丰富内涵的认识,充分认识这个制度的唯一性、根本性和优越性。要通过依法履职的模范行为,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根本政治制度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创新实践,为这个制度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不断开创法治宣城建设新局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全面部署,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依法治国进程。同时,《决定》也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新的职能定位。全市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贯彻中共宣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在宣城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对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绝不能有丝毫动摇。长期以来,宣城市人大常委会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在市委领导下,宣城的人大事业不断发展进步,呈现出党委加强领导、人大依法履职、“一府两院”支持配合、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工作局面,人大工作展现出新的活力。

第二,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县以上人大常委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代表不仅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的认识,还要深刻认识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统一行使国家权力,肩负着重大宪法职责;而不像社会上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可有可无的“橡皮图章”,在人大工作也不是“二线”。毋庸讳言,目前一些地方人大职能的发挥与宪法法律的要求和赋予的职权在实践中还有不小的距离,其中原因很复杂,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有一个过程,但不能因为存在这种情况而使人大的性质有所改变、使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有所弱化。要充分认识到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大有可为,而且大有作为,并且随着民主法治的推进,任务越来越繁重,地位越来越突出。因此,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在大局下定位,主动在大局中作为,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宣城作出不懈的努力。

第三,要切实把握四中全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积极贯彻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的新任务、新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增强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发挥表率作用;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要建立健全常委会任命的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任命人员的宪法观念;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在宣城的统一正确实施;要认真做好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四中全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新修订的立法法对此也已作了具体规定,这是中央赋予地方人大的光荣使命,在市委的关心支持下,市人大法制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设立,我们要抓紧建立立法专家咨询组,选调立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力争使我市成为新立法法颁布施行后,首批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市,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启动。

三、提高素质,为民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应有作用。

时代的发展进步、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对人大代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对代表进行培训,就是希望能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什么叫代表、为谁当代表、怎样当好代表。现在社会上想当代表的人越来越多,有的人可以说是梦寐以求。但代表名额有限,还有代表素质、结构等方面要求,能被提名就不容易,能够当选更不容易。人大代表不是一个荣誉称号,但确实很荣耀;不等同于先进模范人物,但确实汇集了各方面精英骨干;不是一种政治待遇,但确实是一种法定的政治职务,是同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既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也是我们党宝贵的执政资源和依靠力量。

第一,要正确认识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我国宪法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权力归属。宪法又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地方国家权力。国家权力统一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在这个前提下,进行职权划分,由人大产生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分别行使国家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等。这种建立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形式。在我国,国家权力属于于人民,具体表现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则是由人民选举产生、接受人民委托,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代表。其二,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每一级人大都是由民主选举出来的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人大代表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这种性质和地位,标志着人大代表责任重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重要地位,是整个政权体系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重大作用的发挥,依赖于人大代表的活动。没有人大代表的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就很难发挥作用。由此可见,人大代表是人民推选到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讨论决定国家大事、管理国家事务的使者,代表执行职务活动中的一言一行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人大代表的人民性和政治地位决定,代表必须以对人民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能仅仅将代表职务作为一种政治荣誉,不能无故不出席会议,不能对人大会议审议的论题漠不关心,不能不参加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不能“代表代表,会完就了”。

第二,要认真行使代表权利,切实履行代表义务。为使人大代表履行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职责,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代表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审议权、提案权、表决权、询问权、质询权、选举权、罢免权、批评建议权等等。人大代表享有权力是执行代表职务的基础,同时代表的权利在许多方面也是一种职责。因此,代表应当积极主动地行使权利,发挥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应有作用。代表行使权利必须依照法定权限、遵守法定程序、按照法定方式进行,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干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不得借助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甚至谋取个人利益。代表行使权利,应充分反应选民或选举单位的意见,同时又要胸怀全局,从全体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代表应主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汇报自己行使职权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功能和作用,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有关法律在赋予人大代表权利的同时,也系统规定了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主要有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的义务等等。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每个代表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没有只享受权利的代表,也没有只尽义务的代表,人大代表的特殊身份,绝不是特权的象征。

第三,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人大工作不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律性、而且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专业性。代表素质能力的高低、履职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否得到坚持和完善。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加强对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履职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同时要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目的,最终还是用以指导代表工作实践,研究和解决代表工作中的问题,而不是为学而学,更不是“清谈”、“空谈”。相信通过这次培训大家会有所收获,对同志们今后的履职会有所帮助,但也不可能通过一次培训就掌握代表履职所需的全部知识,更多的是靠大家平时的自学和实践。因此,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职中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彰显人大代表的作用。要积极开展调研和视察,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真实情况,增强调研和视察的实效性,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要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审议发言中,应深入研究思考问题,做好比较充分的准备,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有关方面的基本情况,努力提高发言的质量;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通过审议报告、审议各项决议草案、审查预算、执法检查、联合视察等方式,监督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要围绕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深入了解群众的疾苦,全面客观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在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方面要在本职工作中作出表率,另一方面要在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代表职务的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这期培训班刚刚开班,希望大家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发扬好的传统和学风,静下心来学习,聚精会神听课,加强交流研讨,务求取得实效。要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关于转变作风的30条规定,模范遵守市委党校的有关纪律,认真落实培训班的具体要求,做到吃在食堂,住在宿舍,不外出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切实维护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祝大家在培训班期间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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