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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28 10:35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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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3月下旬,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就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组先后赴旌德县版书、绩溪县家朋、伏岭等地瞻仰了部分革命遗址遗存和烈士纪念地,并与当地干部群众、烈士后代进行了广泛深入交谈;召开了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情况工作汇报会,与市文旅局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调研组还与江西赣州市和我省金寨县等地联系,学习他们的好经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宣城地处皖南山区腹地,曾是一片红色热土,革命遗址遗存非常丰富。根据党史部门2010年普查,全市登记在册的革命遗址共有256个(2020年对近年来新发现的遗址又进行了调查,新摸排32个革命遗址和场馆)。在这些革命遗址中,被文物部门列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有50处,其中:全国文保单位2处(新四军军部旧址、王稼祥故居)、省级文保单位7处、市级文保单位41处;被文物部门列为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的有770件,其中:一级文物8件(共产国际赠送的马克思银像、寻淮州纪念碑、叶挺使用过的望远镜、叶挺赠送给周子昆的怀表、袁国平使用过的毛毯、邓子恢使用过的马袋、曾山使用过的公文箱、陈毅题写的“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原件)。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调查摸底,加强红色资源保护。2010年,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党史部门牵头对全市红色文化遗存进行全面普查,文物部门开展文物评定、公布名录,加强维修保护。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256个革命遗址中,约有130个得到不同程度保护,有8家被列为省级以上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其中: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皖南事变烈士陵园被列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也被列为全国重点红色旅游景点)。王稼祥同志作为我党早期重要领导人,其故居一直都得到了很好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数据及时进行校核,于去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工程,还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要求,对零散烈士墓进行迁移修缮。

  (二)依托革命文物,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在全市旅游发展中,各地都非常注重旅游与红色资源要素的有机融合,打造了以新四军军部旧址、皖南事变烈士陵园、王稼祥故居、“皖南井冈”黄高峰等重点革命遗址为重要节点的红色文化旅游线路和精品景区。特别是一些山区县利用山水优美的自然秉赋,设计推出“红+绿”主题旅游线路,让游客在体验绿水青山和地方民俗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促进乡村发展振兴,带动老百姓增收致富。

  (三)深入党史研究,抓好红色文化宣传。多年来,市县两级党史部门认真挖掘红色文化内涵,深入开展红色文化研究,编印出版了《安徽革命遗址通览-宣城篇》《胡明与皖南八年游击战》等多部党史研究系列丛书,还根据不同受众需求,编写了《宣城英烈故事》《向阳战斗在宣城的故事》等十多本红色文化通俗读本。积极支持革命遗址保护单位开展历史研究,指导纪念场馆展陈,帮助撰写解说词,设计微党课。特别是在去年党史学习教育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专题,通过组织宣讲等形式,充分运用红色文化研究成果,讲好宣城红色故事。

  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革命遗址的不可再生性,保护意识不强。少数革命遗址在城市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中被侵占或拆毁。

  二是保护利用规划相对滞后。缺乏长远谋划,对一些重要的红色文化遗存未制定专业性保护方案。

  三是多头管理。文旅部门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和修复,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烈士墓、纪念碑,党史部门负责红色文化研究等,部门协调机制不健全,导致工作难协调、难推进。

  四是资金投入不足。投入主体不清晰,因产权私有等原因而得不到很好保护利用的情况比较普遍。

  五是保护利用水平有待提升。专业人才缺乏,展陈档次偏低,内容单薄,与周围环境的整体协调性欠佳。

  三、意见和建议

  红色文化遗存是见证我们党光荣历史、展现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精神的物质载体。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切实保护利用好红色资源,努力为后世留下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摸清底数,科学规划。进一步调查核实现有红色文化遗存的种类、级别和存世现状,并提出专业性保护方案,以防止在修缮过程中出现违背史实的情况。市县分层次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规划。要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把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特别是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中,使红色资源与山水资源、人文资源保护利用,得到一体谋划、一体实施,让红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二)明确责任,分级管理。按照《安徽省红色资源保护和传承条例》,进一步喱清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工作难题。要继续调动乡镇、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确乡镇、村权利和义务,切实把红色文化遗存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要学习借鉴赣州等地经验,建立健全跨区域的红色文化旅游合作机制,相互交流学习,增强合作共赢,推动我市红色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投入,加强保护。要将红色文化遗存保护项目与县乡基础设施、美丽乡村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项目,综合打包申报。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采取“认领”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资主体的范围,切实破解资金投入不足的“瓶颈”。对产权归私人所有的革命遗址,鼓励支持产权所有者按文物部门要求出资修缮,确实无力修缮的,县乡村应当依法协商征收或组织转让,以防止革命遗址毁坏和消失。

  (四)挖掘内涵,发挥作用。要进一步拓展红色资源保护利用范围,对建国后形成的重要红色资源,如:洪林鸽子山包产到户、党的好干部李夏等事迹,也要加强保护和传承。要提升整体协调性,在对革命遗址相邻建筑和周边环境改造中,注意保持革命遗址与当地自然生态协调一致。要借鉴金寨经验,大力培养引进专业人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升展陈水平;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研学、培训等新业态,更好地发挥红色文化资政育人、凝聚人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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