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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4 20: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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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颜银河

 

  一、2015年主要工作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完成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年共举行6次常委会会议、21次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开展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6次,发出审议意见书18份,作出决议决定7项,组织专题询问、调研和视察活动8次,开展工作评议2次、述职评议1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展现了新局面。

  (一)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督。面对发展进入新常态和经济下行压力,常委会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把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了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目标和2015年度计划目标调整方案,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深入调研,针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产业结构不优、实体经济困难、投资增长乏力等问题,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做实平台、强化服务,着力解决企业融资、用地、人才等突出问题,帮助企业保生存、保发展、促转型。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对市政府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市政府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加强经济运行调控,保持了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助推“调转促”战略部署的落实。常委会紧扣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战略部署的落实,支持市政府推进产业转型、招商引资、投资和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视察了市政府 “六年并进”活动进展情况,实地调研了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本级政府性债务、国有资本运营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政府有关融资议案。调研组深入企业和项目建设工地,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共商对策,提出要把“调转促”作为经济工作的主线,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突出发展文化旅游和现代服务业,打造一批新的增长点。

  深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审议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审查批准了2014年市本级决算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市本级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14个单位、9个政府投资项目、2个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方面认真整改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了整改结果。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测评,17个整改部门中,10个部门测评结果为满意,7个部门为基本满意。

  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深入农业产业化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情况,提出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失地农民的保障工作。

  (二)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推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常委会持续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在过去几年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执法调研的基础上,去年再次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围绕完善市、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等提出建议。市政府把接受人大监督与推动自身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整治,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与此同时,常委会还组织开展“民以食为天、共筑安全网”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关注民生工程实施。为深入了解近年来民生工程建设与使用情况,视察了全市2015年度33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实地察看宣州、宁国等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社会养老服务、美好乡村建设、社会救助管理、安居工程等项目实施情况。针对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针对性、有效性不够强,部分项目建成后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等问题,建议市政府把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障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完善工程管护机制,使民生工程真正成为人民满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推动环境保护和城乡建设。为促进新环保法的实施,常委会调研了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听取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把好环保准入关、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治理重点流域水质污染等15个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询问,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1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听取意见。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媒体报道了水和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并暗访了重点企业,有效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审议了《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开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调研,提出要加强城市建设科学性研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市政府的提请,决定香樟为市树、紫薇为市花,并要求加强市树市花的宣传,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形象。

  推进妇女儿童和宗教事业发展。常委会视察了《宣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和《宣城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实施情况,推进市政府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在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权益。组织开展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建议要重视宗教团体建章立制,加强教风建设,对乱建寺庙、私设基督教聚会点等行为依法处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三)围绕法治宣城建设,不断改进执法司法监督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对市公安局、住建委、食药监局3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对市水务局等5个部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评议,分别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六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推动全市进一步抓好普法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把督办信访案件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机结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队走访重点信访户,推动信访事项的解决。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104件,接待信访群众112批138人次。圆满化解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14件。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中院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诉讼服务网、微信平台等“四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水平。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检察院进一步规范办案活动,深化检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管,加强队伍建设。 “两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审议意见,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保障法律有效实施。开展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开展了打击南漪湖等重点区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经常委会组成人员无记名投票测评,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开展了兵役法、禁毒法、电力法执法调研,要求各级政府完善兵役法配套政策,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广泛开展禁毒警示教育,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救治帮教;加强电网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着力解决好宣州区郊区农网改造等问题。常委会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建议。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市“一府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一年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37件,对“一府两院”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59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推动各级人大常委会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切实改进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等制度,全年共组织37人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组织26名常委会任命的法官向宪法宣誓。为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对20名法官、14名检察官开展了述职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当事人、查阅案卷等形式,全面了解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围绕有效行使地方立法权,扎实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启动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于制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重要立法项目等重大事项,常委会党组均及时向市委请示。在市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去年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设立了法制委员会,常委会组建了法制工作委员会,我市成为全省首批开展立法工作的市之一,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建立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表决等立法工作机制,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了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法规草案起草修改工作制度、立法论证制度、立法听证办法、地方立法评估工作规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做好《宣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草案)》的起草、审议、修改等工作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为选准立法项目,通过市人大、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宣城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征集2016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分别召开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立法项目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根据立法权限,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突出立法重点”的原则,确定《宣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程序规定》、《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为2016年度立法项目,已经市委批转执行。目前已开展《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

  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组建了由19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立法专家组,建立了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进行授牌。为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2次立法法专题培训,组织法制委员会、法工委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到全国人大、省人大参加立法法培训。派遣1名立法工作人员到省人大法工委学习立法工作经验。

  (五)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共交办代表议案2件,建议81件。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领衔督办了2件议案和12件建议。特别是市长、副市长领衔办理,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高度重视。关于加快双桥物流园区建设、港口湾水库上游水污染的议案,由市长亲自领衔办理,多次深入现场调研,及时召开调度会,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双桥物流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市本级服务业“划行归市、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各类市场逐步繁荣。针对港口湾水库上游水污染问题,市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组织宁国市政府分别与绩溪县、旌德县政府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善水阳江全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与此同时,代表们提出的关于教育、交通、环保、社保、文化等方面的建议,已经解决和正在解决的有74件,由于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有7件,并已经向代表作了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对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市、县人大机关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共1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培训班,对本届以来80余名未参加培训的代表开展培训,实现代表培训全覆盖。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邀请30余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执法调研活动,邀请48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推荐代表参加“百姓问政”电视栏目活动、规划委员会会议等,充分发挥代表反映民意的桥梁纽带作用。为代表赠阅《中国人大》、《江淮法治》杂志,寄送常委会公报等,增进代表对人大履职情况的了解。依法做好增选、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工作,共增补代表13名,审查代表资格29人次。

  丰富代表履职活动。深入实施《关于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市人大代表履职评议办法(试行)》等规定,各代表小组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开展调研视察活动,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市、县、乡镇按照“六有”标准,加强了代表活动室建设,为代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制定《关于通过网络平台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实施意见》,实施市领导和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组织63名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监督。

  常委会大力支持在宣全国、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为代表出席会议、参加闭会期间有关活动做好服务工作。代表们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34件议案、17件建议,较上年增加19件。组织在宣省人大代表开展了民营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调研和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考察活动。

  (六)围绕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常委会及机关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聚焦忠诚、干净、担当,以“三聚焦三查找三确保”为主线,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整改不严不实突出问题。通过专题教育,常委会及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自觉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中央18号文件的出台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人大工作和建设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7个县市区及21个乡镇(街道)人大开展调研,查找梳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推进县乡人大建设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围绕宪法法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等情况,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题询问、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政府组成部门执法工作评议等重大活动,组织媒体深度报道。集中宣传报道了24名优秀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一年来,在《中国人大》、《江淮法治》、人民网、安徽人大网、宣城人大网、《宣城日报》、宣城电视台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近400件。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座谈会,举办了第六届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和素质能力建设,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保障。支持机关党组、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开展工作。认真做好联系帮扶企业、招商引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美好乡村建设、扶贫、社区联点共建等工作。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做好公车改革、来宾接待等工作。顺利完成《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出版任务。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调研活动。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市政府和“两院”认真贯彻宪法法律、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广大代表履职尽责,县市区人大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为常委会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此,我代表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形势任务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我们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很多;监督的领域需要不断拓宽,监督的整体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更加密切,对代表的履职服务保障有待进一步优化;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还需增强;常委会履职能力还需更好地适应形势要求和人民期待,全市人大的整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等等。面对这些不足,我们深刻认识到,立法工作必须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监督工作必须在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代表工作必须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自身建设必须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我们将以此为方向,努力加以改进,切实完善提高。

  二、2016年主要任务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战略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持续推进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准确把握“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市委“2365”总体工作思路和提前1-2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3年完成精准脱贫任务、初步建成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的目标要求,更好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推动宣城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加强立法工作

  充分发挥立法的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通过深入调研、座谈讨论、公开征求意见等途径,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深入推进民主立法。切实执行常委会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评估、统一审议、法规草案修改等工作制度,邀请立法咨询专家参与法规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认真听取基层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按照立法程序规定认真做好《敬亭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宣城特色,做到务实管用。

  (二)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标加强监督工作

  紧紧抓住稳增长、调转促、供给侧改革、城市建设、农业农村、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等重点,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485”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2016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和畜禽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美好乡村调研和“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草案报告、同级财政审计工作报告和预算调整报告,作出决议决定。加强对依法治理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六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和“七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开展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和电信管理条例执法调研,听取审议市中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情况、市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市农委、科技局、人防办进行工作评议。加强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监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情况调研和“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开展外事侨务工作情况调研和全民健身工作情况视察活动。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开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探索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职权,严肃问责纠错,使监督工作更有深度、更具实效。

  (三)以服务大局为根本加强重大事项决定工作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市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及时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始终坚持把推进政府重点工作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着力点,推动和保障政府重点工作的实施。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出发点,选择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推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的解决。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事先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与协调。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注重抓好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四)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强人事任免工作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的原则,从健全任免工作机制入手,严格遵循人事任免的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任前审查、任中审议和任后监督三种机制。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向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坚持把监督事与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加强任后监督。继续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切实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加强代表工作

  始终尊重代表、密切联系代表、热情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在推进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创新代表工作的内容、方式和载体,提升代表工作水平。以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重点,建立议案建议在线办理系统,继续实行各种督办制度。开展本届以来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优秀议案建议、优秀市人大代表和优秀代表小组评选活动。深入推进联系代表和群众各项制度,畅通民意表达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继续推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室建设,为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创造条件。坚持实行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激励代表进一步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六)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提出了推进我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的目标要求,开辟了宣城人大事业繁荣发展的广阔空间。我们要抓好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谋划人大工作新思路,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切实增强政治定力,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权力机关、代表机关、民意机关的独特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提供立法保障和监督支持。要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省市委关于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奋力争当“四个自觉”模范的部署要求,在“四个自觉”基础上践行“三严三实”,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下功夫、见实效。要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注重发挥县级人大常委会的作用,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在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机构。要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充分调动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积极性,进一步改进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实现“十三五”宏伟目标任重道远,需要全市上下鼎力而为;建设法治宣城人民所盼,需要各级人大竭忠尽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和全体人大代表,求真务实,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宣城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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