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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07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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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会前开展了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现书面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连续21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2021年,全市火灾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实现同比双下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

  (一)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开展。市政府将“一法一条例”列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相关部门多措施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宣传教育职责,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消防主题公园,结合普法计划、岗位培训、平安家校、“119”消防安全宣传月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官方平台(微信、微博、抖音和今日头条)实时更新消防知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常态化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学习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公众对消防法律法规知晓率,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消防责任体系日渐完善。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制发《宣城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宣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办法》等,不断健全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通过市安委会和消委会平台定期会商研判,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夯实基层治理体系。2018 年机构改革以来,市财政不断追加装备建设经费,有序推进消防基础建设,积极推动改革转型。市消防救援支队以狸桥镇为试点,探索推广“一镇一委一站”模式,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全市队站总数达到17个。

  (三)隐患排查和整治全面落实。综合运用挂牌督办、信用惩戒、媒体曝光和警示约谈等手段,常态化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整改销案27处重大火灾隐患,3处省级、9处市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已按期完成整改,1处市级政府督办预计元月初完成整改即全部销号。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九小场所、老旧小区、电动车充电、小饭桌、经营性自建房、寄宿学校等隐患突出环节,加强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严防“小火亡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调研发现,一些部门领导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够强,少数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消防、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普遍反映机构改革后,部门间职责边界划分不够清晰,消防安全监管和惩处未形成有效合力,协调、解决问题的联动机制运行不够顺畅,加之新业态层出不穷,分类标准不明,监管难度加大。

  (二)消防救援保障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一是消防装备设施建设有差距。调研发现,一些老旧小区消防管道无水,部分商业楼、 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维护不及时,消火栓缺口较大。二是基层消防监管队伍建设不足。全市共81个乡镇、730个行政村,消防救援指战员仅有235人,基层消防监管主要依托乡镇消防站,但乡镇(街道)缺少承担消防职能专门机构(编制),合同制消防员待遇较低,队伍不够稳定,有的消防站因消防人员不足而难以正常运行。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消防宣传教育形式仍显单一,不够生动深入,重点消防单位应急演练不多,参与人数较少,主要防火责任人、管理人缺少处置火灾隐患的知识和技能。有的单位和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消防安全检查存在抵触情绪,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态度消极。多数群众不会使用灭火器具,不会扑救初起火灾,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工作建议

  (一)着力完善责任体系,开创消防安全工作新局面。一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实施消防法律法规,更好发挥安委会和消委会平台作用,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二要进一步明确部门管理权责边界。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消防管理权责关系,健全联合和综合执法、长效监督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依法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落实属地职责,建立考评、督导、问责、奖惩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体系建设。

  (二)着力增强要素保障,提升消防救援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有效排查高层建筑消防隐患,确保新业态场所消防安全,切实解决消火栓缺口、消防水源不足等问题,全力打通“生命通道”;要不断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提高合同制消防员待遇,确保基层消防站正常运转;要更加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作用,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加强市、县(市)区消防救援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相关信息共享、运用,提高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

  (三)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完善消防安全教育长效机制,全面实施消防“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程,明确牵头部门,创新宣传方式,依靠社会力量,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特殊群体、薄弱区域,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全矩阵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重点推进消防教育“五进”活动,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消防演练,以火灾案例、消防演练等触目惊心的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疏散逃生能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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