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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大常委会重新交办七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

发布时间:2020-12-16 15:18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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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泾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有关部门发出《关于重新交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反馈七件“不满意”件的通知》,要求县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代表明确表示不满意的7件建议,进行“二次交办”,要求做好重新办理与答复工作。
  据悉,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与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41件;另外,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件。3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通过《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以来部分大会议案及五次会议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的督办意见》,明确了对本届县人大以来未完成的三件大会议案,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及相关分管主任实行跨年持续跟踪督办。同时确定9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采取由各位副主任分工领衔督办,以示范带动办理工作的全面推进。8月份由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牵头,组织相关工委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分赴11个乡镇开展“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月”活动,分别召开了部分承办单位参加的办理座谈会,详细了解并有效推动了办理工作。
  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依据代表法等相关规定,向提出议案建议的每位代表征求了办理工作的意见,并逐件进行了“满意率”、“办成率”情况综合评价。截止12月4日,代表对142件议案建议办成情况的满意度评价为“满意”的107件,“基本满意”的28件,“不满意”的7件。该《通知》要求县政府相关部门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7件建议,进行“二次办理”。重新办理的结果按程序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文/凤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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