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和《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的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对县司法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开展述职评议。
据悉,此次述职评议内容为上述单位主要负责人2017年以来履职情况,即: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四个泾县”、全力实施“五大会战”的决策部署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社会各界监督等情况。
述职评议工作由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整个评议工作分为准备、评议、整改三个阶段。述职评议工作结束后,对述职评议对象的审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报送县委并转交县政府及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研究处理,同时抄送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市级主管部门。(文/徐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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