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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与办理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11 10:23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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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与办理工作,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根据组织法、代表法和《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宁国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及办理工作办法》,主要从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承办和督办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范。
  一是规范提出优化质量。《办法》从议案建议提出的基本要求、涵盖内容、方式方法作出了明确规范。同时,还列举了属检举申诉控告的、涉及尚处于司法仲裁程序阶段、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问题等七种不应当作为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
  二是规范交办强化责任。《办法》明确了代表议案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对代表议案建议交办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一个主办单位并由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答复代表。
  三是规范承办固化程序。《办法》要求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严格办理程序,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密切沟通。同时,对承办单位的答复方式和时限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是规范督办深化效果。《办法》规定重点议案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领衔督办,其他议案建议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督办。同时,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年度组织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文/曹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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