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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9-05-05 16:17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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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峰率执法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前往郎溪县龙须湖饮用水源地、县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县城区内河治理及国祯水务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郎溪县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听取相关单位及部分企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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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检查组召开市直相关单位参加的执法检查汇报座谈会,市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同志重点汇报了《水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玉峰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决策部署,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法机制,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的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工作。(图/柏鹏、濮阳安妮 文/梁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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