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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宣城市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8-12-05 10:52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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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宣城市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批准市本级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1.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83亿元、专项债务81.68亿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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