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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财政同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2-05 09:11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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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同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同时,对11个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市档案局、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4个部门测评结果为满意,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委、市人防办、市房管局、市开发区管委会、市供销社等7个部门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提交的整改工作报告内容详实、实事求是,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整改专题督办会、深入整改部门和重点项目现场督办等做法,提前介入整改工作,实现了由“文来文往”到“人来人往”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强化了人大依法监督,整改工作成效更加明显。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数部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强调客观原因,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一些部门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内部财务管理有待规范;对少数“屡审屡犯”问题,还没有从制度上、从根源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和解决;审计整改存在“重审计执法,轻追责问责”现象,对社会中介等领域的监管需进一步加强等。同时,从今年的测评结果看,只有4个部门测评结果为满意,满意率仅达36.3%,较上年下降了20个百分点。
  为进一步完善审计跟踪督办制度,提高审计整改效果,促使审计整改落到实处,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一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二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全面规范、公开透明”原则和绩效优先理念,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专户管理。三要加强财会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完善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一要增强被审计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不敷衍、不推诿,只讲整改结果,少谈整改过程。二要严格按照市委转发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切实落实督查部门的监督责任,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坚持把纠正违规事项与处分责任人结合起来。
  三、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实效。一要着眼于巩固现有整改成果,持续抓好资金追缴、事由追踪、责任追究三方面工作,做到提高站位抓整改,动真碰硬抓整改,建章立制抓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要切实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不仅从涉事地区、部门和单位查找个性原因,也要从制度设计上剖析共性根源。推进整改工作从数字整改向实质整改转变,从具体整改向深度整改转变,从个案整改向全面整改转变,举一反三,力求整改一项警示教育一片。三要突出审计监督重点,加大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与建设单位违规操作、串通违法的行为。四要积极探索开展审计“回头看”,对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并将办理情况适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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