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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8-11-22 15:15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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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切实强化领导,不断加大投入,推进救助保障,发展特殊教育,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多渠道促进就业,有力推动了我市残疾人工作持续向好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指出,目前我市残疾人保障法宣传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残疾人保障法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全社会还没有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残疾预防和精准康复能力有待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不易;特殊教育存在诸多困难;残疾人保障水平偏低;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
  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做好我市的残疾人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方法,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
  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残保金征收和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高度关注农村残疾人工作,切实做好农村残疾人鉴定、登记、建档等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严格落实残疾人相关政策,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等国家、省级扶残助残政策等,制定配套措施,补齐短板,提标扩面。
三、进一步推动法律实施,强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应建立康复医学科,并对辖区内从事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等人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工作。协调解决门诊康复治疗付费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着重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市级残工委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关于残疾人保障方面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考核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预防和精准康复多部门合作机制,提高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联防联控能力。各级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和组织,要切实做到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履行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职责,并督促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残疾人事业相关工作,全力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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