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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三加强” 助推意识形态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07 08:48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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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鲜明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近年来,绩溪县人大常委党组会着眼人大职能定位,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分别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中共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职责分工》文件,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常委会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组成员对分管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制定完善了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2018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次。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思想建设,明确政治方向。制定完善《中共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形式、学习内容与形式、学习要求、学习管理和考核对党组理论学习进行了明确,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习机构,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中心组学习领导小组,规范党组理论学习。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建工作要点,及时制定下发了《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方案》,把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首要政治任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员教育培训日程,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支部专题党课、党小组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次,学习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精神2次,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1次,专题研讨2次,邀请党校专家进行宪法专题辅导讲座1次。
  三是加强阵地建设,维护网络安全。制定完善《绩溪县人大常委会突发敏感舆情应急管理处置工作制度》,定期反馈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严格履行网络舆情监督上报,积极做好网络评论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注关切。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思想文化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管理的意见》,深化对媒体管理,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网站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思想宣传队伍的建设,加强新闻信息的审核,严格执行“三审制度”。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文明上网行为规范》。
  下一步,绩溪县人大常委会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和“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为契机,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部署,针对存在不足,进一步加以改进,不断激发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建设文明绩溪、法治绩溪提供坚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绩溪县人大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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