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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注重”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工作评议

发布时间:2018-09-26 09:06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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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泾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注重”,依法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促进被评议单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端正行风,转变作风,有效提升了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注重评议对象的“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政府组成部门较多的实际,选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相关的部门作为评议备选对象。如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通过票决方式,选择对县发改委、民政局、经信委等三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今年围绕县委提出的“四个泾县”建设、实施“五大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主任会议审议方式,选择对县教育体育局、民政局、林业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注重评议调研的“广泛性”。被评议单位一经确定后,县人大常委会立即组成两至三个评议工作调研组,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县人大代表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走访、专题座谈、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意见等形式,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广泛收集对所评议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通过梳理归并,由各调研组汇总整合评议意见,召开评议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被评议部门自查自纠情况,交流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建议意见。
  注重评议内容的“科学性”。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科学确定评议内容,重点关注被评议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履行本部门岗位职责,完成近年来的主要目标任务;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相关审议意见,办理近年来的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承担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工程项目进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热忱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评议整改的“有效性”。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书面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询问和满意度测评。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评议对象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表决,评议结果当场宣布,并将评议结果报告县委,同时向社会公布。在评议工作结束后,严把评议意见交办关、整改方案关和跟踪督办关,督促相关工作机构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书》,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送交被评议单位。会后督促相关工委跟踪被评议单位是否根据《审议意见书》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评议意见,是否认真抓好整改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提高了评议工作实效。(文/凤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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