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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宣城市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宣城市市本级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批准市本级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1.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9.83亿元、专项债务81.6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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