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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18-06-21 16:41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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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黎勇的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方钦榜为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马串莲为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免去:

    陈旭的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方钦榜的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串莲为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6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胡德明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胡继泽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马庆松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谢贞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芮征兵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陈月银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谢振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燕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陆建军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鸿梅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马烈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曹沂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逸峰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马林海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德明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胡继泽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马庆松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谢贞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芮征兵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陈月银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辞职名单

(2018年6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批准:

    刘军辞去宁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8年6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元清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邵红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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