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赴各县(市、区)开展《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连续召开多场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有关部门、社区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等积极为宣城“文明行为”立法建言献策。
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今年1月启动立法工作,在起草阶段,利用论坛、公众号等新媒体,先后开展了“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有奖征集活动以及“我身边的陈规陋习”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意见建议,努力让我市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更“接地气”。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下一步,我们将在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继续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论证、修改、打磨,让文明行为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图文/陈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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