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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7 15:39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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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资源保护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重要保障,是落实“林长制”工作的一种重要体现。5月15日,绩溪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该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调研组先后深入浩寨木材检查站、马道木材加工厂、梧川油茶示范基地、S2015绩溪至歙县段建设占用林地复绿工程进行实地察看,详细了解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近年来的做法、成绩及存在问题。

  座谈会上,绩溪县人民政府汇报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情况,县林业局、发改委、财政局、长安镇、临溪镇等单位作了相关情况的补充汇报。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成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调研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将森林保护和利用工作有效结合。以乡村振兴为基础,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强林业产业的科学规划及编制工作,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二要加大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建设。一方面,进一步推进“林长制”工作,明确责任,有效问责,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加强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加强防火、防虫害队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训,全面提高森林资源保护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三要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意识。通过广泛开展森林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全民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会稳定,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就做好下一步工作,调研组强调:一是加强宣传。要坚决扫除宣传盲区,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涉林案例要广泛宣传到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预防。进一步推进预防保护工作,充分吸收历年来防火、防虫害的有效经验,重视管护,加大巡查力度,继续抓实“林长制”工作。三是加强规划。按照“十三五”规划进行实施,紧紧围绕“文旅强县”“生态立县”,科学引导利用林业产业,抓好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四是抓好基层,做好基础。进一步加强林业基层站所管理,提高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平,同时抓好管理经费的落实。(文/胡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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