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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宣省人大代表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

发布时间:2018-03-13 10:54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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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驻宣省人大代表们一致认为,宪法修改顺应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经此修改,我国宪法更好地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更好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驻宣省人大代表、安徽科蓝特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雷忠平说,宪法修改集中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了时代要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此次对宪法进行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我对本次宪法修改表示完全赞同、坚决拥护!”

  “我感到非常振奋激动。”听到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的消息,驻宣省人大代表、宣州区澄江街道办事处花园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开富十分振奋。他表示,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事关全局的重大立法活动,宪法的修改更好地体现了人民意志,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保障。宪法修正案中多次提到了改革,这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驱动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此次宪法修改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大局上、战略上分析问题,尊重民意,得到了人民拥护。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驻宣省人大代表、郎溪中学教师、省语文教学法学会理事孙建华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写入宪法之前,是人们自愿、自觉的行为参照。写入宪法之后,就上升到根本法高度,成为规范全体公民的行为准则,是做合格公民的标准。这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法律保证,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她表示,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标杆,就能够集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同心协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驻宣省人大代表、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中心小学校长蓝红英表示,在“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基础上增加“和谐”关系,更进一步完善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让中华民族56个民族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导下更稳定。“这次宪法修改,让我们少数民族充满了自豪感。”同时,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蓝红英将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担当,她认为,今后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文/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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