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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08 16:38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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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2.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3.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4.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8. 宣城市人大办公室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

  3.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8.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大办、市人大常委会各类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机关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3、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4、审核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文稿。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省内外人大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因公来我市的接待工作。

  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度部门预算只包括市人大办预算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市人大办。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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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实现“三个确保”奋斗目标和“向苏浙对齐、在全省争先”工作总要求,把定好位、敢担当、善作为、求实效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职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立法工作力求新进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宣城实际,回应社会关切,突出务实管用,有序推进本届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的实施。坚持完善法规案起草调研、论证、听证、咨询、审议、评估和公开征求意见机制,着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力争让每一部法规都能充分体现民意、汇集民智,让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2018年,根据市委批准的立法规划,认真做好《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两部法规的立法工作,着手开展调研论证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二)监督工作力求新成效。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决算、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化“四个特色之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房四宝产业发展和“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依据全国人大即将颁布施行的《监察法》,适时开展对市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听取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对“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开展《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情况和生态自然保护区建设专题调研。继续组织开展“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对市民委(宗教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进行评议,对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积极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改进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确定办法,面向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增强监督工作的广泛性和针对性。

  (三)决定和任免工作力求新作为。全面落实《宣城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界定、范围及运行程序,规范重大事项议案提出、调研论证、审议表决、信息公开、绩效评价。重点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民生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财政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审查,确保形成的决议、作出的决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发挥应有作用。切实把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有机结合起来,使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好地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加强和改进任前审查、任后监督工作机制,在全市推广常委会相关内设机构会同党委相关部门,对法院、检察院拟任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审查。制定关于严肃严格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意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强化任职人员忠于宪法、忠于职守的法治理念。

  (四)代表工作力求新提升。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服务保障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形式,激发代表履职活力。注重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责任意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举办第二期代表培训班。健全代表参加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以及活动机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探索量化代表在会议期间、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坚持和完善代表履职档案、代表履职信息管理和代表述职等制度。修订《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办法》,把代表职务做实、把代表任务落实,接受选民监督。尝试跨行政区域、按专业领域组建代表小组,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增强代表小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提、交、办”环节精准用力,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交办和督办机制,推行议案建议网上交办,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当年不能办结的,常委会排出清单,持续跟踪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五)自身建设力求新气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从严从实加强常委会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实施细则,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规范,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制定《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规程》。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制定《宣城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意见》《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工作管理办法》。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切实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坚持办好常委会法制专题讲座。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联系与指导,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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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宣城市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901.65万元,收入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收入预算901.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17年预算增加192.18万元,增长27.09%,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人员数因调入增加等。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三、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支出预算90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2.18万元,增长27.09%,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人员数因调入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621.05万元,占68.8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80.60万元,占31.12%,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01.6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63万元,占9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3万元,占7.70%;住房保障支出13.59万元,占1.5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1.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192.18万元,增长27.09%,增长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改革增加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及在职人员数因调入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8.63万元,占9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3万元,占7.70%;住房保障支出13.59万元,占1.5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818.6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9.19万元,增长24.14%,增长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调增工资等。其中:“行政运行”预算538.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80.60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年预算69.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5.63万元,增长1727%,增长原因主要是主要是2018年退休费编制到部门及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等。全部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 ,主要用于机关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预算13.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2.6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18年部分住房保障支出预算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1.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3.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6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资本性支出5.00万元,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06.1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宣城市人大办没有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辆,也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 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宣城市人大办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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