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虹宁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9月26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黄虹宁辞去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孙益辉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9月26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孙益辉辞去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6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杨尚飞为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许浙安的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6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陈钢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二、免去:
陈钢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6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宋从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会明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卞东胜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基富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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