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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宣城市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定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宣城市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决定批准市本级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4.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8.47亿元、专项债务76.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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