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  市政府  |  市政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事任免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17-07-21 12:15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7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魏牟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

        魏牟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陈前香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陶友玲、沈静、朱亚敏、李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7年7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军民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迎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启发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7月2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启发辞去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