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增强立法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发挥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现公开征集宣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建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具体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立法建议时,请尽量写明立法依据、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有条件的可以提供立法文本建议稿。
三、立法建议请于2017年6月16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立法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xcsrdfgw@163.com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68号(邮编242000)
特此公告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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