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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办公室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路段长责任制 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6-05-24 18:30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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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实事工程。2016年作为我市“文明创建提升年”,市人大办公室作为路长单位,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城市管理路段长责任制度,全力以赴抓好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动员部署,提高认识。2015年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年,将继续巩固和提升文明创建成效。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市人大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6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对文明创建提升行动重要性认识,认真学习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肩负起文明创建的重任,高度负责地把文明创建持续不断地向前推进,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讲究方法,形成共识。中山路各段长单位按照市创建文明指挥部文件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并结合各路段的实际,实行“对症下药”的工作方法开展宣传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市民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切实提高群众的文明意识和素养,从而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最终目标。

  三是强化措施,严格问责。落实巡查管理。按照市创建文明指挥部要求制定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确定集中地点。每周二和周四为巡查日,巡查时间为早上7:30至下午6:00:并于早晚定点集中,实行早列会、晚总结制度。规范处置程序。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反“门前三包”相关规定的行为,坚持劝导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帮助当事人及时整改到位。对拒不改正的,及时与城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对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直接拨打“110”进行处置。加大督查考核。建立路段考核台账,对各段长单位平时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履职、“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段长单位或个人,提请所在路段单位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专人负责与各段长单位联络员对接,收集、编写和报送巡查日当天所在路段的路段巡查日志,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结合各路段巡查日志形成一周路段管理情况总结,报送至联合执法联络办公室。接受社会监督。在路段醒目位置设置路段责任公示牌,公布路(段)长单位及路(段)长名单、巡查责任范围、工作职责等,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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