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 纯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章毓煌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贾兆根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晓玖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免去:
汪红旗的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 鹏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 纯的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章毓煌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王晓明为市监察局局长;
李寿生为市农委主任。
二、决定免去:
周 密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陈家祥的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陈海林的市农委主任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许 鹏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 燕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储全胜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庭长;
满先进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五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免去:
王剑群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刘 燕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储全胜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红旗、陈鹏、王晓明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11月23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3日决定:接受汪红旗、陈鹏、王晓明辞去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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