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滕秀涓、承社生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7月29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决定:接受滕秀涓、承社生辞去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7月29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滕秀涓的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承社生的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7月29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陆春光、但广云、查玲红、方小红、周晓凤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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