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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银河在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5-08-31 11: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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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颜银河

(2015年8月28日)

 

同志们: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87次主任会议研究,今天召开全市人大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全省人大专题学习研讨会精神,总结交流县乡人大工作经验,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着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刚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都作了非常好的发言。从发言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全市县乡人大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同时大家还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梳理并在今后工作部署中积极吸纳。下面,在大家发言的基础上,我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央18号文件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也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夯实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根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是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2013年以来,张德江委员长在云南、福建、浙江、贵州等地调研县乡人大工作时强调,要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着力加强县级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发挥更大作用。我们作为基层人大工作者,身处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要深刻认识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健全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二)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是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人大工作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县、乡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中,围绕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法加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并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面对复杂的宏观形势和市场环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需要各级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功效充分发挥出来,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三)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最大的优势是与基层群众联系更为直接、更为紧密。近年来,县乡人大在维护群众权益方面作了大量有益探索,如实行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邀请代表、公民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等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肯定成绩、查找不足,认真梳理当前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市县乡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有新境界。县乡人大坚守政治规矩,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各项重大安排、重大事项以及自身建设中的重大举措,都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在依法履行职能上有新作为。一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制度层面,结合人大工作实践,修订完善了一批人大履职工作制度,如修订完善了《执法检查办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审议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工作层面,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和对“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等监督方式,增强了监督实效。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党委提出的、法律规定的、“一府两院”提请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同时,综合运用调研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形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坚持和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机制,着力提升人事任免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在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有新成效。一是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建立主任会议成员、主席团成员领衔督办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加大议案建议落实力度,有的地方还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代表不满意件重新进行了交办。二是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各县市区按照“六有”标准,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推荐代表参加行风、政风评议等活动。三是实行代表接待日制度。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定期接见代表,人大主席联系走访代表,专题听取意见和要求,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四是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

  (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突破。各级党委对人大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为县乡人大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和条件。2013年,7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全部实行专职。2014年,80个乡镇人大主席、15个街道办事处工委主任全部落实了单设,广德县桃州镇、宁国市中溪镇、旌德县三溪镇和白地镇还配备副主席,其中建制镇人大主席全部按副县级配备到位。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五个工委的基础上,均成立了预算工委、代表工作联络处(室);办事机构在设办公室、信访室基础上,宣州、宁国设立了研究室,泾县、绩溪、旌德设立了法制室。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中央18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有些方面还存在差距。主要有:

  一是社会认知度有待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并没有真正体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中,社会上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正确的认识和理解。

  二是履行法定职能不能充分到位。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乡人大分别享有15项、13项职权,包括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两长,监督本级政府和“两院”工作等。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法律职责的行使没有充分发挥,比如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监督方式的运用等,一定程度上存在“弱化”甚至“虚化”现象。乡镇人代会会期过短,普遍没有达到不少于1天的标准,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主席的职权和活动方式不明确,影响了会议质量和基层人大职权的有效行使。

  三是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县级人大常委会对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一些乡镇没有将代表活动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四是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不足,中央18号文件要求为25-35人,而目前我市的现状是20-25人,驻会组成人员的比例也没有达到60%的规定;内设机构人员少,工作力量与所承担的法定职权不相称,“一人委”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常委会会议还没有完全建立电子表决系统,个别县还没有建立人大门户网站。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中,普遍有政府负责人;主席尽管单设,但是配备副主席的乡镇只有4个,比例不高;受乡镇领导职数限制,人大主席工作存在行政化倾向,少数分管了一些行政工作,如交通、旅游、农林水等,与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不符。

  三、抓住机遇、主动作为,深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中央18号文件下发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了专题学习研讨会,并将于9月份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要求上来,抓住机遇,主动作为,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精神。要把文件的学习列入人大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掌握精髓要义,吃透精神实质,切实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要通过召开务虚会、座谈会等形式,将中央18号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乡镇街道,使乡镇街道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近期,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开展对县乡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对照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有关要求,特别是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认真查找差距和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

  (三)积极争取党委重视和支持。县市区人大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中央18号文件和省市会议精神安排情况,向同级党委作专题汇报,并就当前人大工作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比如,在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数量,提高专职人员比例,优化年龄知识结构,适当增加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切实解决好组成人员“转岗占编”和“一人委”问题;改善乡镇人大主席团组成结构,提高副主席配备比例。在代表工作方面,要提高代表活动经费标准,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要在年底前建立县级人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建立人大门户网站,等等。同时,要加强与组织、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四)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委将于10月份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各县市区人大也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提请同级党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出台加强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要求。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县乡人大作为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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