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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人事任免

发布时间:2015-03-30 16: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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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15年3月30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建萍的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职务;

  张千水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建萍辞去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5年3月30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建萍辞去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5年3月30日宣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惠芳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

  谢 贞为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二、免去

  张 军的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职务;

  王晓兵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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