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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15 15:01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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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建工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依法履行职责,为我市社会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社建工委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主要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领域,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责提供服务。

  三、社建工委对口联系的单位是: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四、社建工委主要职责:一是审查与社建工委有关的规范性文件;二是提出与社建工委有关的监督工作建议;三是开展与社建工委有关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四是督促对口单位办理相关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五是与对口单位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共同做好全市社会建设工作;六是加强与省人大社建工委和县市区人大社建工委的工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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