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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大常委会对22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进行“二次交办”

发布时间:2018-10-17 16:45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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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泾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通报,要求县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代表明确表示不满意的22件建议,进行“二次交办”,要求做好重新办理与答复工作。
  据悉,在今年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与会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169件。其中,经大会主席团会议确定大会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68件。3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意见》,在对2017年人代会“二号”议案首次实行主任跨年领衔督办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年人代会1件大会议案及10件重点议案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领衔督办,以示范带动办理工作的全面推进。为准确了解和掌握今年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8月份由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牵头,组织相关工委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分赴11个乡镇开展“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月”活动,促进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9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依据代表法等相关规定,向提出议案建议的每位代表征求了办理工作的意见,并逐件进行了满意度、办结(“办成率”)情况综合评价。截至9月30日统计,代表对169件议案建议办成情况的满意度评价为“满意”111件,“基本满意”36件,“不满意”22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86.98%;代表对大会议案及168件建议办成情况的总体评价:已经解决的54件,计划解决的50件,没有解决的35件,留作参考或不能解决的30件,“办成率”占议案建议总件数的31.95%。对此,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及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报》,首次向县委报告,并要求县政府对代表明确表示不满意的22件建议,立即督促相关承办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二次办理”,并在接下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不满意件办理“回头看”督办会上报告。县政府在县人大常委会年底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除报告今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外,还要重点报告不满意件重新办理情况。(文/凤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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