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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大常委会扎实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30 09:59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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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针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收到的43件代表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建议办理、督办工作进行专题深入研究并提出明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从建议交办、答复格式、办复时间、办复程序、督办问效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和要求,扎实走好代表建议督办之路。

  一是统一规范建议答复模式。针对之前建议承办单位的答复行文格式不一,规范不标准的现状,统一规范固定答复模板。二是明确建议答复时间。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特殊情况,可以延长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三是明确办理责任。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交所属部门或下属机构办理的,仍由原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四是明确办理结果分类。根据A、B、C、D四类办结情形予以自评明确,以便接受社会监督。五是通过代表填写《办理意见征询表》,及时掌握代表对建议办理满意程度,一方面倒逼建议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同时通过加强联系沟通,集聚合力,共促建议办理让群众满意。六是加强完善建议督办。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制度,建立主任会议专题听取领衔督办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适时组织对代表建议“回头看”,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让代表议案和建议真正成为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动力。(宣州区人大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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