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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0 08:20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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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直接联系,广泛听取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根据《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决定》和《宣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接待日制度》的规定,每月的20日为代表接待日(如遇节假日、双休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每个接待日由一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接待的对象为:市四届人大代表和在宣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接待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三楼会议室。有意愿参加代表接待日的代表,请在代表接待日的5日前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处联系,并将所要表达的内容整理成文字材料,由代表联络处统筹安排。联系电话:3022623,电子邮箱:xcrd66@163.com,传真:3022250。

 

                                     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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