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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1-31 09:35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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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收支总表
  7.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收入总表
  8.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大办、市人大常委会各类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机关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督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3、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办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4、审核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文稿。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省内外人大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因公来我市的接待工作。
  8、负责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全部为人大办机关预算,无下属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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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努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建树,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有新成效,在回应群众重大关切上有新作为,使我市人大工作紧跟新时代、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体现人大担当
  更加注重政治能力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市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施细则》,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提升履职本领。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定落实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
  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聚力一体化,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情况的报告,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全域旅游建设情况视察,围绕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落实城市建设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提升转变的总要求,市、县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开展城区活水工程及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情况视察。常委会积极投身精准脱贫、招商引资、文明市建设、联系帮扶重点企业等中心工作。
  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实办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组织开展对省定民生工程和市政府民生实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特殊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工作、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市、区人大联动开展《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执法检查,持续开展“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开展《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执法调研,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人大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群众合理诉求。
  (二)坚定不移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围绕加快民主法治建设展现人大作为
  着力做好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进一步拓宽群众、代表、专家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努力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具针对性。切实做好《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完善、表决、报请审批等工作。深入开展《宣城市南漪湖管理保护条例》《宣城市青龙湾风景名胜区条例》《宣城市太极洞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依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委员会作用,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着力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市本级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制度。推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加快推行市、县两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组织开展对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官、检察官述职评议。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持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着力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依据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难点问题、创新驱动关键问题、群众关心突出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并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不断完善人事任免案说明和供职报告制度。修订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着力做好代表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跟踪督办代表建议,着力提升办理质量。制定落实2019年度代表培训方案。推进落实国家机关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双联”制度。督促市“一府一委两院”联系市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政情和重要工作。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履职活动等制度。与市直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代表问政》活动。以“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为主题,制定落实2019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方案,建立一次活动、一份报告、一次通报、一次交流的“四个一”活动机制,提升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积极做好在宣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坚定不移对标新时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责使命,围绕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形象
  坚持不懈强化党建引领。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市委关于党建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履行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常委会及机关两级党组的领导作用。巩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坚持不懈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和《宣城市治理“为官不为”行为办法(试行)》,转变作风,真拼实干,切实做到把全部心思向发展聚焦、全部精力向一线聚焦、全部状态向高效聚焦、全部时间向实干聚焦。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的意见,践行群众路线,改进调研方式,增强调研实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规定,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
  坚持不懈推进机制创新。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工作机制创新。实行联组和分组审议相结合,落实重点发言人制度,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实行“审议意见书+问题清单”反馈机制和“面对面”反馈方式,强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监督;实行重要议题市、县两级人大联动监督,共同发力。强化执法检查刚性,发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打好“组合拳”,使人大工作指向更明确、重点更突出、监督更有力。
  坚持不懈加强机关建设。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综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代表履职服务、备案审查三大信息平台功能,积极筹建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老干部等工作,支持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活动,加强对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调研,努力把人大机关打造成让党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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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37.87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7.8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52万元,占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万元,占1%。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7.87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增加36.22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8.52万元,占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5万元,占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928.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9.89万元,增长13.42%,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列入本年度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9.3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5万元,增长146.05%,增长原因主要是科目调整退休人员提租补贴列入本款项。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2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7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8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宣城市人大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937.8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收入预算93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7.87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增加36.22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支出预算937.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6.22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列入部门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37.27万元,占67.9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00.6万元,占32.05%,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无批复的绩效目标项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23万元,比2018年增加6.06万元,增长5.7%,增长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网络运行维护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宣城市人大办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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