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  市政府  |  市政协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人大要闻

宣城人大这六年

发布时间:2016-12-09 18:00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按语】2011至2016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在民主法治上用心,在促进发展上用力,在改善民生上用情,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圆满收官、“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双管齐下 实现法治宣城建设新突破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狠抓地方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两者双管齐下、共同发力,着力开创法治宣城建设新局面,实现了法治宣城建设新突破。

 

获得授权,实现新跨越

 

  2015年5月21日,一个好消息从省城合肥传来:经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行使立法权,对宣城未来发展意义重大。

  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撤地设市以来,我市的城市面貌和城市品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在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些问题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具体操作指引,解决起来有心无力,缺乏制度保障。取得地方立法权,我市不仅能够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可以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通过立法途径积极解决本地区事务,调整社会关系,推动改革创新,更好地释放制度红利。

  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重大部署以来,尤其是全国人大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以来,申报行使地方立法权就成为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此,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市未雨绸缪、超前谋划,扎实有效地做好地方立法的各项筹备工作。2014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颜银河亲自带队赴淮南市考察学习地方立法工作;2015年1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成立;2015年3月,市编办批准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15年4月,立法咨询专家库组建完成。这些不仅仅是数字,更是我市在全省争取第一批地方立法授权的竞争优势。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5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作出决定:包括宣城在内的六个设区的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获得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趁热打铁,组织法制委、法工委工作人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立法法培训班,提高立法人员业务素质;出台《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六项制度,建立立法工作机制;成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民主立法渠道;开展立法调研,编制立法计划等等。各项立法准备工作有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顺利启动。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启动地方立法工作,标志着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时期。

 

开步稳健,立法在路上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统筹兼顾各方面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将《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三个立法项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并报经市委批转执行。

  无规矩,不成方圆。行使地方立法权,配套的立法程序制度不可缺位。2016年1月,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4月20日,在《宣城日报》全文公布,于2016年5月1日正式施行,我市“首法”正式落地。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诗山敬亭坐落在市区北郊,是我市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近年来,市政府加大投入,大力改造风景区的基础设施,对主要景点和文物、古迹等进行了修缮、维护,使敬亭山风景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一方面风景区及周边地区乱砍滥伐、乱搭乱建、无序开发的现象日益增多,对风景区的整体规划和资源保护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对破坏风景区资源和环境的行为,风景区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为解决这些问题,更好的保护、发展、利用敬亭诗山,使之成为“江城”画卷里浓墨重彩的一笔,《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应时之需,应运而生。《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城市管理水平直接体现着城市的文明程度,折射出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市获批省级文明城市、在2015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取得全国第三、全省第一的好成绩,彰显了我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取得成绩固然值得欣喜,但正视问题才能继续前进。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依据不够、执法手段有限、执法协作不畅、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违法建设、无序停车等城市“顽疾”屡禁不止,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能的发挥,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我市城市健康发展。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顺势而生,将为全面提升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建立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条例》经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初审,第三十七次会议二审,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有件必备,法制要统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维护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70余件。

  明确备案范围,有件必备。凡具有普遍约束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要求市“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规范报送备案审查。

  强化备后审查,有件必审。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并进行初步审查,同时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文件,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文件,予以重点审查。

  创新工作方法,强化调研。为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通过调研、座谈,既总结经验,也直面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徐超纲 陈明明)

 

 

 


 

 

 

探热点 聚焦点 为经济发展献计助力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着眼点放在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上,紧扣发展主题,转型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不断提升财经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服务大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15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了市编办、市物价局等9个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就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此次调研,只是市人大常委会始终致力于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规范行政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一个缩影。

  环境如何优,基层需求是方向。为了做到“接地气”,听到“真声音”,常委会每年在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时,都要召集部分企业负责人座谈,广泛征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想、所需、所盼,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颜银河经常深入市重点企业和帮扶联系企业,与企业家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心声,察实情破难题,勉励企业家们坚定信心加快发展。2016年,市政府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减轻工业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人工成本、税费负担、财务成本、用能用地成本、物流成本。

  环境好在哪,服务窗口是表率。为推进窗口服务提速、提质、提效。2013年,常委会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工作评议,会前组织深入市开发区、政务中心和宣州区、郎溪县等进行走访和座谈,广泛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同时通过市人大网站发布公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审议,提出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梳理涉企收费,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检查督办与奖惩等意见。

  环境要想优,简政放权是关键。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常委会一直密切关注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提出“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防止权力行使中出现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确保简政放权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经过清理审核,我市成为全省保留政府权力和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的市之一。

  环境怎么优,群众满意是评判。常委会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每年都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开展民生工程项目视察,现场查看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使用以及管养等情况,提出相关建议。2014年10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确保已建成项目持续有效发挥效益。通过视察,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项目落地见效,推动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更好的教育、更满意的收入、更完善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探索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发展进入新常态和经济下行压力,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动摇,把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依法履职的重中之重,力促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着眼于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农业产业化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听取和审议政府相关工作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规范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失地农民的保障工作。

  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结合项目提质提效年活动,实地察看了宝成路改造、海关国检、文房四宝检测中心等11处重点项目,与亚夏汽车财富广场、文房四宝交易中心等9个重点项目单位负责人座谈交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提出要对照中央重点投资领域,依托产业基础,挖掘优势资源,积极向上争取,突出项目谋划储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搞好跟踪服务,抓好后续管理。结合工业突破年活动,实地调研了市开发区的科技园项目和百宏达、弘雷金属、集瑞重工等企业以及宁国市的司尔特、源光电器、新宁装备、中鼎橡塑等企业,提出必须始终坚持突出工业主体地位不动摇,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产”发展情况是衡量一个地方产业是否优化、经济社会是否繁荣的重要指标。一直以来,服务业是我市产业结构中的一个“短板”,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制造业发展不配套问题比较突出。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和审议,提出要加快以现代物流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快以文化旅游和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快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现在这一建议已经逐步变为现实。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文化旅游产业开展相关调研,前往宣州区胡家涝古宣纸遗址、宣州宣笔厂,郎溪县姚村古砚坑、宣石砚文化有限公司、檀雨玩具有限公司,泾县黄田村古建筑群、宣纸文化园等地实地察看,提出进一步推动文化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产业新支柱的意见和建议。

  适应新常态,紧盯新目标。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顺应发展大势、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选择,是破解发展难题、培育发展新动能的迫切要求。2016年9月,常委会围绕关于加快全市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方案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建军带领调研组成员,围绕着力推进的重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深入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广泛征集专题询问的选题,力促专题询问问出实情、问出良策、问出实效,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经济腾飞献计助力。(唐桂武  王立)

 

 

 


 

 

 

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预算管理是财政工作的核心内容。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紧抓住预算审查批准这个“牛鼻子”,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切实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预算监督全口径  确保花钱有出处

 

  全口径预算就是要将全部政府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颜银河一直十分关注和重视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

  2013年,市政府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首次报告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2014年的人代会上,市政府又首次报告了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这两次报告,标志着全口径预算所涵盖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大预算”体系在市本级已全部建立起来。

  在全口径预算体系建立的同时,为把审查监督推向深入,实现人大监督由以往偏重程序向程序和实体并重转变,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林业局等5家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了审查,此后每年都要抽查部分部门预算,逐步实现了审查“关口”的前移。2015年,在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下,市财政局又建立起了市直预算单位(保密单位除外)项目支出预算专家评审制度,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财经方面的专业人才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当年评审项目683个,涉及总金额3.1亿元,核减项目81个,核减金额达1.8亿元。

 

紧盯整改不放松  确保花钱“不任性”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住建委等14个部门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测评,其中得到满意等次的13家,基本满意的1家;2015年,又对市农委等17个部门进行了测评,其中满意等次的10家,基本满意的7家,个别部门更是刚刚“过关”,差一两票就被关进了不满意的“笼子”,产生了较大反响。

  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报告,作为每年对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始终把对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工作。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意见》,要求市政府每年9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各部门整改结果通过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对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等次的,要求继续整改,并在下一次常委会再报告、再测评,如果仍是不满意等次的,常委会将进行问责追责。2016年8月,市委又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大了整改力度。

 

心系民生重绩效  确保花钱为人民

 

  2015年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建军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宣州区和宁国市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社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管理、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视察,强调指出民生工程要把解决群众基本需求作为重点,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

  “钱花到哪里去了?”“花的值不值?”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一直是老百姓谈论的话题,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关注的问题。“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性质决定的,“十二五”期间我市用于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年均增长了23%。为了跟踪监督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常委会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民生工程项目视察,实地了解资金使用情况。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将完整的政府财政信息置于公众监督之下,让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进来,才能更好地预防腐败的发生,才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动财政及相关信息公开透明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抓手,2013年以来,预算、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三公”经费等信息通过《宣城日报》和市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了公开。通过公开的信息表明,“十二五”期间市本级“三公经费”年均下降了19%。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预算审查监督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是难以履行好监督职能的,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重视这支队伍的建设。

  012年,常委会设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2014年的人代会上又设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了弥补专业力量不足,通过“借脑”、“借力”,充实预算专业代表小组和预算工委的力量,增强了预算审查监督能力。同时,在各级党委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市县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到2015年底,七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部设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其中郎溪还是全省第一个设立的县。在2016年开展的全市 “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中,也把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之一。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各级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唐桂武  王立)

 

 

 


 

 

 

为“舌尖上的安全”构筑一道“铜墙铁壁”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忠诚履职尽责为民。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破题”,广泛营造共同关注、支持和维护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构建了一个市县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站在民生高度  精准发力

 

  舌尖上的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须臾不可松懈,时刻不容小觑。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职六年来掷地有声的责任与担当!

  ——食品安全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个个有目共睹的工作成果,充分展示了人大在监督食品安全工作中付出的努力。

  从《食品安全法》宣传,到“食品安全江淮行”;从专项执法检查,到重点领域整治;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到提升监管保障水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环环紧扣、步步跟进,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水平!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2011年,市政府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长、副市长亲任主任、副主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从而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和动力支持。与此同时,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并列入“六五”普法规划。

  随后,市政府相继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职责的通知》,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制度》等诸多文件,有力指导了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一支支给力的“尚方宝剑”,为《食品安全法》的“落地生根”和打造规范有序的食品安全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落实“规定动作” 立体给力

 

  无论是宣传教育,还是调研视察;无论是执法检查,还是工作督查;无论是建议督办,还是专题询问,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监督好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民生、福祉群众的高度加以推进。

  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全市食品安全正运行在规范有序的工作轨道上。

  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四进”为抓手,运用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多种途径,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法》宣传,着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企业守法诚信意识、消费者自我防护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实现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食品安全涉及源头关、生产关、流通关、入口关四个“关口”,每一关都不能出现“跑冒滴漏”,每一个环节都不允许“掉链子”,必须规范完成每一个“规定动作”,必须有题必做,而且必须做好。

  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六年来,部门之间、条块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衔接和联动,使综合协调效应得以充分发挥。一方面,注重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并作出反应;另一方面,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对食品安全推行“网格化”监管。农业部门重点对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开展监管,商务部门重点对屠宰企业加强监管,质检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开展监管,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食品履行监管职能……

  着眼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以群众关切为重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整治源头,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六年来,不仅对农产品种养、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环节,以及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等重点食品、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并且对问题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进行了重点整顿,同时,不断加大对无照经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整改、查处与取缔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到位、惩罚到位、警示到位,从严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能力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力量进一步强化,基本具备了“农田到餐桌”食品链全过程检验能力。六年来,全市食品安全形势保持平稳,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创新“自选动作” 定向着力

 

  2012年5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就食品安全特别开展了一次专题询问。

  询问现场,询问、应询双方就食品安全领域10多个方面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询问和应答。每一“问”,都关乎民生冷暖,每一“答”,都体现出坦诚与担当,使现场所有人都感到了询问的“力量”。

  这一“自选动作”,不仅开创了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先河,而且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

  专题询问,不仅是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维、新探索的体现,更是一种创新与发展的有益尝试。

  采取一问一答、有问必答的专题询问形式,将“政府对人大负责、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人大监督”的法律关系更加形象化、具体化,不仅使询问过程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过程,而且有利于加强人大与政府的沟通交流,有利于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仅2015年,全市就检查食品经营户19020户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企业1579家,检查各类食品市场305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276条,取缔流动摊点17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72份,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313.8公斤,规范市区流动摊点37个,小餐饮证照持有率达80%以上,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一组组有力的数据,体现的是一份责任;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彰显的是一份担当;一个个生动的实践,展现的是一份作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站在新时期的起点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努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促进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王晓玖)

 

 

 


 

 

 

关注社会事业 促进协调发展

                                   
   在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工作的这些年,我们有幸见证了市人大常委会是如何促进全市社会事业同经济建设的同步发展。

  认真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市人大常委会认识到,“十二五”初期,随着宣城经济尤其是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对社会事业的需求必然会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由此必然产生社会事业发展相对于经济建设速度的一个落差。基于这一认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促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作为监督工作重点,连续多次就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督促政府加快补齐社会事业发展相对不足的短板。

 

食品安全:由多龙治水到主帅掌印的“变迁”

 

  对于食品安全这第一民生,市人大常委会给予特别重视,在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发生急剧变动的“十二五”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道,主动打出了“宣城牌”。

  “蛋糕房的食品安全问题由哪个单位负责?”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年初的一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现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这一发问,引来相关单位负责人的相互推诿,都说理应归另一单位分管。这是当年食品安全分段管理、多龙治水所导致的管理混乱现象在宣城的直接反映。

  同是这一年的下半年,市政府针对当时管理体制造成的1000多处管理死角,组织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集体出动,联合执法。在年初曾经扯皮过的蛋糕房,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却配合默契,一方当面检测检验,另一方当即根据结果迅速处理。

  年头年尾之所以出现这种根本性的变化,起因是市人大常委会在上半年组织的监督活动结束后,向市政府提出,现有管理体制我们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通过“联合执法”,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来化解这一问题。年尾的大兵团联合作战,就是这一建议的直接落实。宣城这一有效解决管理体制不顺问题的创造性经验,引起了市内外的高度关注。

  为了强化各部门的监管和配合力度,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把食品安全相关责任单位作为我市首次专题询问的对象,询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提问,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一一做了回答。这次活动,有效增强了食品安全一盘棋思想。

  随着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再次调整,一些部门原有职能合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掌食品安全管理牵头单位的帅旗。本来就承担着许多食品药品管理职责的市食药局,一时间,可以说是压力山大。为此,他们一方面以更高标准做好自身工作,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加强协调,落实牵头职责。为更好督促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以来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结果为满意,极大地肯定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也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义务教育:由严重短缺到基本平衡的“转折”

 

  在决定宣城未来发展的教育事业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宣城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敏感地意识到,义务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必将日趋尖锐。为此,“十二五”开始,就不断加大对这方面的关注。尤其在2014年,面对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供应与城市规模扩张出现严重不相适应,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开展社会事业建设情况专题调研,重点收集了市区教育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与意见建议,明确指出:“三年行动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重点项目,如新五小、香溢梅溪小学、通和紫金城小学、柏庄小学、贝林小学(二期)等没有及时启动,直接影响到来年下半年的交付使用。届时,刚刚得到缓解的“入学难”、“大班额”问题,又将在部分新建小区和老城区卷土重来,并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影响到市区的社会稳定。为此,建议市区两级政府迅速应对,扭转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和服务能力不强的突出问题。

  为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就市区教育资源供需矛盾背后所隐藏的市区体制尤其是财政分配体制问题,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围绕市区一体化目标,着手完善市区社会事业管理体制与机制。

  在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这些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督战,教体局等相关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夜以继日地抢赶工期,确保了新建学校工程项目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防范未然,应对及时,2015年社会上所担忧的部分适龄儿童无学可上的情况并未发生,相反却成为实现市区教育资源在新形势下达到基本供求平衡的转折年。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针对教育事业投入不足,尤其是义务教育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现状,先后就校安工程、校车安全、城乡教育资源分配等专题,连续组织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科技创新:由星星点点到渐成气候的“突破”

 

  市人大常委会看到,科技创新既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永恒主题,更是作为后发地区实现跨越崛起的决胜之战。为此,在“十二五”之初的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就连续进行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和科协工作情况调研,奏响了宣城“十二五”期间鼓励创新、加快转型的序曲。

  针对企业层次不高、科技意识不强、投入严重不足的现实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持续不断地呼吁全社会要提高科技意识、多主体加大投入并逐步理顺体制机制,尤其是提出要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的使命感和能动性。在“十二五”即将圆满收官的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再次回应这一主题,对市科技局工作进行评议,以常委会集体意志检验其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程度,市政府及科技部门以自己的行动圆满作答,评议结果为满意。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十二五”期间,全市科技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在宣城初步开花结果,市科技局支持高校、企业和社会力量建设了合工大宣城校区“工大学子”、市吴作人美术馆“0563创客街”等众创空间,汇聚各类创客200余人;市科协把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作为服务宣城转型升级的难得机遇,工程实施当年即实现省级学会与市企业成功对接项目14个;争取到的奖补资金占全省第二,荣获省级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示范市,正全力争创全国示范市;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由原来的28家上升到166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工企业增加值由原来的21.3%上升到36.7%……

  时代的步伐已经胜利跨入“十三五”,市人大常委会再次认识到,随着宣城的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如何适应并引领经济建设的问题,仍是一个严峻的课题,为此,他们正酝酿着新的步骤,来追赶并加快宣城的发展节奏。(吴靖)

 

 

 


 

 

 

助力城市建设 建设美丽宣城

 

  “山水诗乡,多彩宣城”是宣城对外推介的一张靓丽名片。如何利用好宣城独特的地理、生态、文化优势,将宣城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是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关注、关心的问题。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做规划、拉框架、补功能、提品位、优环境”城市建设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政府作为,助力多彩美丽宣城建设。

 

作出决议决定 提供法制保障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实施评估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快总规修编,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等意见。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及时编制了《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进行了审议,在依法作出决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丰富城市内涵等意见。新总规的修订,使得城市中心城区建设规模从65平方公里增长至80平方公里。同时,为确保规划得到正确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报告内容,结合宣城实际,提出了要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完善规划内容和衔接、加强规划项目实施、加大违章建筑查处等意见建议,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立市”这一根本,积极推动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有力开展。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宣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情况报告并作出决定,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等意见建议。

  资金短缺一直是制约城市项目建设的瓶颈。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各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与政府同心同力,及时对政府提出的泥河滨河景观带工程、敬亭山南大门公园景观工程等20余个项目融资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为政府融资提供支持。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对相关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批准合工大和宣城市政府《共建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合作协议》,圆了宣城280万群众的“大学”梦。批准决定香樟为宣城市市树、紫薇为宣城市市花,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彰显城市形象。

 

开展评议监督 推动城市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将城市建设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助力城市建设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针对城市拆迁这一老大难问题,开展了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调研,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情况报告,并对市房管局等十二个部门进行专题询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完善建设规划、加强质量管理等意见。针对市政府“六个年”活动开展情况,听取市政府报告,并就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专题询问。

  针对城市部分重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问题,开展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情况调研,全面了解城市建设情况,并提出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加大征迁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等意见建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报告,并将报告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针对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开展了《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提出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引导物业收费市场化运作、规范业委会、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等意见建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报告,并将报告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针对城市建设部门效能提升问题。2014—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城市建设的市交通局、住建委、人防办三个部门开展了工作评议,分别对三个部门提出了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征迁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加强项目调度、强化质量监管、优化工作作风;加强工程建设和设施管理、规范人防经费收缴和使用等意见建议。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组织开展了交通设施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市区人防工程、城区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情况视察,提出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推进、优化施工环境;加大人防宣传、加强人防规划建设;加快路网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交通、提升交通管控等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视察意见,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发挥代表作用 凝聚群众力量

 

  人大代表是推动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的重要力量。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代表在推进城市建设中监督促进和模范带头作用。每年人代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视察城市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情况,让代表们真实感受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效。人大代表也积极为城市建设建言献策,及时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议案建议形式向市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反映。

  六年来,人大代表共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交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议案建议32件。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提交议案建议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跟踪督办。如,代表提出的增设停车场问题、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建议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主任会议成员领衔赴相关单位进行督办,取得了良好效果。

  如今,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市区“三环八射”为主的城市路网结构基本完善,“一山一湖三河十园”和32处街头游园基本建成,宣城海关、国检大楼、体育馆、图书馆、规划馆陆续建成,宣城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居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山水园林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卫国建)

 

 

 


 

 

 

聚焦生态环境 履行监督职能

 

  守护碧水蓝天、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城市,一直是全市上下孜孜以求的目标之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聚焦生态环境建设,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有力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

 

保障规划科学实施

 

  “生态建设,规划先行”。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即围绕节能减排和生态市建设展开调研。指出,随着宣城经济社会发展,原有的《宣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急需进行修编,并提出要完善生态文明工作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严格环评把关、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等系列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对规划进行了再次修编,及时出台了相关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政策。

  时隔两年后的2013年9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宣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同意宣城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并提出要严格执行规划所确立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投入等意见。全市上下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共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55个、省级生态乡镇46个,国家级生态村6个、省级生态村140个和市级生态村561个。我市成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省级生态市”,实现国家级生态县(市)全覆盖。

 

围绕重大问题监督

 

  环保法是人大监督环境保护主要武器,也是市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的法律依据。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环保法执法检查。2015年,被誉为史上最严环保法颁布实施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环保法情况报告,并对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城管执法局等10个部门,就重点流域水质下降、餐饮油烟治理、如何严格环评把关等问题进行询问。2016年11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以来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保护情况的报告,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促进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环保工作新模式形成。

  空气、水是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监督工作的重点。2014年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颜银河亲自带队,赴市开发区及各县市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5月23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出要提高工作认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监管、加大资金投入等意见,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市开发区及各县市区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和移交的具体问题,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切实予以整改,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9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回头看”,组织人大代表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专项视察。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于2012年对省人大《关于保障全省人民饮水安全的决议》进行了视察,2016年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调研,提出了要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加强污水管网建设、整治农村环境等意见。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重视敬亭山、夏渡森林公园、南漪湖等重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环敬亭山区域生态保护的决定》和《关于建设夏渡森林公园的决定》,为维护敬亭山、夏渡森林公园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提供有力法制保障。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南漪湖非法采砂,破坏湖泊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了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函市政府处理。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及时成立联合执法组,对南漪湖非法采砂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有效维护了南漪湖生态资源环境。

 

引导社会力量监督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光靠人大监督远远不够,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宣传、环保等相关单位,成功启动了“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两年来,组委会分别以水和大气污染治理为主题,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及时将我市环境保护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暗访活动,将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活动开展两年来,各类新闻媒体共刊登刊播新闻稿件100余件,移交并督促整改暗访发现环境污染问题20余件,引发了社会热烈反响。

  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不仅开辟了人大监督工作新途径,而且把人大法律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三种监督方式有效整合起来,为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还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监督支持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资源保护进行视察调研。并跟踪督办人大代表提交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方面议案建议,促进了群众关注的水体污染、生态补偿、农村环境治理等热点难点问题解决。

  近几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以生态文明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正在朝着把宣城建设成生态大公园、文化大观园、旅游大乐园、宜居大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宣城样板”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奋力前进。(卫国建)

 

 

 


 

 

 

谱写法治宣城建设新篇章

 

  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高度关注法治宣传教育,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宣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深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

 

  过去的六年对于宣城的普法工作来说,是辉煌的六年----2013年,荣获全国首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4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2016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

  成绩的取得,与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有效的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为推动“六五”普法,市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初,在深入调研、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做出《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奠定了良好基础。2013年、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查遗补漏,在确保“六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顺利通过的基础上争先创优;要本着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全面、系统、客观地总结30年来特别是“六五”期间普法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弘扬典型,正视问题,把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在此基础上,2011年至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六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政府高度重视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质性成果。期间,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全市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普及行”。江淮法治、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等十多家新闻媒体组成活动采访团来宣城,对我市宣州区普法“浇灌工程”、绩溪县农户争做“法律明白人”活动进行实地采访报道,开展“宣传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督促落实“普、宣、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增强活动实效,推进“六五”乃至“七五”法治宣传教育顺利进行,开展“督查行”。

  2012年,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全市电视宪法知识竞赛,遴选优秀团队参加全省电视宪法知识竞赛并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组织五万余人参加全省报刊宪法知识竞赛;邀请北京大学王磊教授作题为 “维护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 ”的宪法专题报告;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等。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在全市营造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目的在于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六年来,市人常委会特别关注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检查;特别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兵役法、禁毒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我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情况报告;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市公安局、民政局、水务局、林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等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在对市公安局工作评议中,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分别前往鳌峰派出所、市看守所、城区交警哨卡等基层单位调研,并随机走访市民,了解公安工作真实情况,提出要规范交通安全管理,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监控设施维护更新,加强一线警力等评议意见。市公安局积极回应,认真整改,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2012年,在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中,针对我市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实际情况,提出要完善养老保障和服务体系,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并在随后的四年中通过议案建议领衔督办,组织内司专业代表小组督办等方式跟踪建议落实情况。目前,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正在逐步推开。

 

进一步强化司法公正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是司法监督工作的重点,也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责任。

  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司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以推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司法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为重点,听取和审议了市中院缓刑适用情况等六个专项工作报告、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等六个专项工作报告。在听取和审议市中院缓刑适用情况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全市法院缓刑适用标准不统一,相关部门协作沟通不充分的情况,建议法院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适用标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市中院认真对待,及时出台了缓刑适用指导意见,规范了法官自由裁量权。同时,完善相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提高适用缓刑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检察工作中存在的少数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还未根深蒂固的情况,建议市检察院要强化对干警司法理念、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深化检务公开。市检察院深刻反省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制定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检务公开,强化内外监督,下大气力整治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的司法行为,全市检察机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对“两院”提出48条审议意见,“两院”均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并如实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过去的六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为法治宣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十三五”宏图已经绘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已经开启,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多彩宣城、法治宣城做出新的贡献!(王慧君)

 

 

 


 

 

 

探索新路 激发代表活力

——我市积极创新人大代表工作综述

 

  每年的7月,30余名宣城选举的省人大代表都会冒着酷暑,开始一场集中调研,这其中还有一些从省直单位赶来的代表。2015年关于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题调研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调研报告送省人大常委会。很快就得到了省直相关单位对参与调研的代表的答复。

  不言而喻,对于这样实打实的调研,代表们不仅收获了感谢和敬佩,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将被逐步吸收和采纳。而这,正是代表们进行专题调研最有价值的部分,也是最自豪的部分。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小组建设作为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和“抓手”,积极建立完善制度,着力加强服务指导,形成了常委会领导亲自抓、人选工委具体抓、机关委室协同抓、市县(市、区)乡三级同向合力联动的工作格局,代表作用明显增强,人大代表工作已经上升为人大工作的一个新的“亮点”。

 

合理编组 选好小组负责人

 

  我市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采取将同级的人大代表,以行政区划或行业特点方法组成代表小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宣城选举的省人大代表编组;市人大代表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划分,每20人左右编一个组,驻宣部队单独编组。

  为使专题调研视察更加深入,提出高质量的报告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七个工作委员会按照本工委的专业,采取交叉编组的办法,各委建1个专业代表小组……这样编组,便于集中,组织活动相对容易。小组成员相互熟悉,有新代表、有老代表,有领导干部代表,也有基层工人、农民代表,便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代表小组负责人对代表小组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在推选代表小组组长时,始终坚持三个标准:第一,热爱代表工作,乐于为代表服务;第二,政治素质高,有大局意识;第三,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省人大两个代表小组的组长,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报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市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人选报市人大常委会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一般由乡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和人大工委主任担任;乡级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一般由村党总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

  为便于代表小组活动的开展,去年我市对省人大代表的2个小组,分别增配了一名副组长,将联络员过去由市人大人选工委的同志担任,调整为由省人大代表担任。目前,各级人大代表小组的组长都热心代表小组工作,组织开展活动,用心谋划,精心组织,热情服务。

 

完善制度 建立代表活动室

 

  走进泾县任何一个乡镇机关办公场所,你都会看见“代表之家”,据介绍,早在2012年,全县11个乡镇都建立了“代表之家”,在条件好的村建立了代表活动室,在宣纸集团和县医院建立了市人大代表活动之家。

  我市代表活动室的建设起步较早。绩溪县于2012年6月在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人大代表活动室;宣州区于2013年初,依托乡镇、街道建立了10个人大代表工作室示范点。

  2013年6月,市人大在泾县组织的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评议试点观摩会上,颜银河主任就建立代表活动室向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要求,今年1月,又在市人代会上作了部署。省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下发后,我市加快了建设步伐,对代表活动室的建设标准、时间节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具体落实上,采取分级负责办法实施,在宣的省人大代表小组和市人大专业代表小组活动室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在机关设立;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由各县市区和乡镇负责建设。目前,全市9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了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室,面积在20-50平米不等,大部分都是依托现有设施建设的,配有办公桌椅、资料柜,制作了制度板和公开栏,在醒目位置悬挂代表活动室标牌。部分行政村也建立了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室。

  与此同时,我市依据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等法规制度,从建立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入手,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宣城市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等制度规定。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的意见》和省人大人选工委秦亚东主任来宣调研时的指示精神,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第61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发至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军分区政治部,对各级代表小组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完成时限、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规范,提出具体要求,制定了“组织计划制度”、“集中学习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视察调研制度”、“活动登记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请假制度”、“与人大常委会联系制度”等八项制度,明确了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和联络员的职责,建立了“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本”和“代表小组活动成果登记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结合各自的特点,也分别制定了符合基层实际的各项制度。

 

加强服务 提高活动实效

 

  我市始终把提高代表小组活动实效作为代表小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制度的落实。

  合理制定活动计划。根据代表小组的“组织计划制度”,市、县(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小组,在每年人代会闭幕后,都要根据人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广泛征求群众和小组代表的意见后,认真拟定全年的活动计划。宣州区、郎溪县为制定好计划,确定活动内容,事先召集小组组长商量,增强了针对性、实效性。绩溪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县级人大代表小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视察调研活动。目前,市级人大代表小组基本做到每季度开展1次活动,一年4次。县级人大代表小组基本做到每年开展2-3次,有的达到4次。

  精心组织活动。针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和企业代表事多、工作忙的特点,市人大专门制定了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请假制度”和《代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本》,要求代表在接到参加代表小组活动通知后,提前安排好各自的生产和工作,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按时参加小组活动,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率先垂范。各级代表小组在组织开展活动前,都事先将活动的时间、内容和地点等具体安排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和企业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协商一致后再下发活动通知,尽量避免活动时间与工作、生产相冲突,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参与率。

  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参与率在70%左右。在开展活动中,坚持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汇报和人民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活动结束后,县级以上代表小组都及时进行了总结,有的还形成了视察、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加强激励监督。各组的联络员对参加小组的活动代表与请假代表逐一进行登记,在年中、年末时记入代表履职档案;每届届中、届末组织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议案建议,在人代会上进行表彰;每位市人大代表在届内至少向原选举单位述职一次,并接受原选举单位的无记名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和劝辞代表职务的重要依据;从今年起,市县两级的每个代表小组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要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书面提交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情况的报告,或者向本选区选民报告活动情况,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孙蕙)

 

 

 


 

 

 

为改革发展汇民意聚动力

——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综述

 

  代表议案、建议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党委、人大及政府的政治信任和期望。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办理情况,提出明确要求,使办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届以来,共办理代表建议415件,内容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生保障、三农工作等多个方面,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率达到99.5%。

 

改善民生,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三届以来,宣城市通过办理代表议案,有力地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关于治理港口湾水库上游水污染的议案》和《关于加快我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就是其中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

  针对港口湾水库上游水污染问题的议案办理工作,市政府开展环保大检查行动,组织宁国市政府分别与绩溪县、旌德县政府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善水阳江全域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议案交办后,市政府就及时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在全市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港口湾上游流域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环境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沿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办理过程中,市环保局接到群众对旌德县两家萤石浮选企业的举报后,立即对相关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随后两家被举报企业完成了整改要求,建设了事故应急池,配套安装氟离子自动监测设备,对废水排放实现全天候实时监控。同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主汛期河道采砂禁采工作管理,港口湾水库上游宁国市境内所有砂场,均已按要求完成污水沉淀池建设并运行。同时通过不断提高监测频次增强预警能力,建立联防机制,推行区域共管,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栏、入户宣讲、致广大村民的公开信等方式,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了显著增强,主体作用也得到了发挥,在村庄营造了良好的治理氛围。

  这样完善的措施和如此之大的办理力度,使得港口湾水库上游的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控制。2015年以来,港口湾水库始终处于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代表议案的办理真正做到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受益。

  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提出后,市政府及时启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结合《宣城市文化旅游产业八大工程规划整合实施计划》,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确定建设目标,确保不同层面的建设规划形成一个完整、闭合的体系,力争把宣城市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乃至华东地区知名的健康养老基地,保持近年来我市养老事业快速发展的态势。出台了《宣城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实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多方筹资加快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养老行业的规范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

  近年来,市人民代表大会在确定大会议案时,市委主要领导都亲自参加会议讨论,听取大家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并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出发,确定大会议案,梳理代表建议,真正解决热点、焦点问题;同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落实,促进问题解决,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市人大常委会对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强化办理责任,创新办理方式,使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确定代表议案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突出民生难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出发点,结合宣城实际,科学审慎确定代表议案。三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了建设夏渡森林公园、敬亭山区域生态保护、农村电网改造、环南漪湖生态保护、创新校车管理等作为议案办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办理效果。

 

健全机制,让办理更规范、措施更完善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三届之初对相关的办法又进行了修订,对建议的提出、交办、督促和落实等环节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制定了议案建议的相关表彰办法,建立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台账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和完成时限等,切实加大对议案、建议的督查力度。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和满意率,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了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领衔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的方案,市政府建立了市长、副市长领衔督办市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制度。按照议案、建议办理进度安排,定期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不断加强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相关领导领衔督办的代表议案建议达到20多件,大大提高了议案建议办理的效率和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同承办单位的联系,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一府两院”和承办任务较重的委局议案及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个别单位在办理工作中重视不够、安排不细、措施不实等问题,及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议案、建议的办理稳步推进、优质高效。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过接待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为进一步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提高办理质量,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都将重点建议的主办、协办单位以及责任人、分管市领导、答复时限及办理情况等内容在宣城人大网上予以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

  每年,市人大常委会都筛选出若干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建议,确定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实行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对于本届以内的代表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各工委分工的情况,对相关单位办理的议案建议进行跟踪督办,进一步促进了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特别是针对部分代表议案办理难度大、周期长的特点,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监督,使议案办理工作做到一丝不苟、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加强协调 督办落实

 

  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狠抓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三届以来,市政府将办理议案、建议工作情况列入对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议案、建议的办理作出批示,要求各位副市长要主动过问、督促和协调涉及面广、代表关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议案、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又多次就具体问题与市人大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各位副市长对分管单位的办理工作都进行了专门部署和具体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将议案、建议进行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具体承办部门,明确指定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1名副职具体分管,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在议案建议的交办工作中,做到准确细致交办。一般来说,代表议案建议交班会召开之后,各承办单位还会召开二次交办会,将议案建议的交办工作落实到人。

  强化督办,狠抓落实。市政府建立了市长、副市长领衔督办市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制度,每年市长领衔督办人代会议案,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领衔督办代表建议。按照市委要求,市政府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与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实效性考评结合起来,充分调动部门办理议案、建议的积极性。通过实地查看、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办理力度,确保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好、办实。

  创新方式,坚持公开。市政府要求办理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公开形式,并按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相关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切实规范有序办理,增强了办理工作透明度,有力促进了办理工作,使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强化协调配合。在办理过程中,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议案建议涉及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为进一步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促问题的解决,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每年11月底,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系统关于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认真讨论,对政府系统的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的个别单位重视不够、协调力度不够、代表“被满意”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颜银河主任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宣城实际,进一步做好市县人大的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完善机制,注重实效,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不断强化工作落实,提升办理水平。(孙蕙)

 

 

 


 

 

 

增强宪法意识 完善人事任免

 

  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保证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权力的体现,也是确保把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的重要措施。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知情权,严格任免程序、切实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丰富了人事任免工作的经验。

 

考法宣誓有实效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实履行法官职责……”这是去年1月7日下午4:00, 新任命的14名法官集体向宪法宣誓的一幕。

  自2014年12月以来,我市结合实际,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宪法宣誓的有关方案,制定了宣誓誓词和宣誓的基本规则要求。据此,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宣誓4次30人次,期间宣誓主体仅为两院的法官、检察官。

  “按照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提请任命的人员,任命前须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法测试一定要做到严肃、严格、科学,坚持凡任必考;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时,提请机关的负责人须到会报告被任免人员相关情况。按照规定,需要作供职表态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投票表决,当即宣布任命并颁发任命证书;正式就职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人选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三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任前考试30余场,近200人参加了任前考试,其中厅级领导干部11人。任前考试试卷逐步规范。组织了38名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任前审查有章法

 

  近年来,市委大力支持和保证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有效行使人事任免权,凡依法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任免的干部都必须严格履行法律程序,由人大依法任免。

  三届之初,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人事任免办法。修订总结了二届的有关工作,并予以完善。在任免程序、保障知情权方面都进一步予以完善,对任免原则、任免范围、提名任免程序、任免表决方法、任后管理监督和相关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同时重点建立健全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职权范围,凡经党委研究、须提请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的干部,事先应提前与人大通气,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意见;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党委组织部门均到会介绍有关情况,无任免议案的主任会议不研究,个人资料不全、情况不明的不提交,任前法律考试未参加的不任命,本人不到场的不表决、不颁发任命证书;在地方人大常委会未依法履行人事任免程序前,拟任免人员不得提前到岗或提前离岗;不随意调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与此同时,凡是由同级党委推荐和“一府两院”提请的任免人员,提前将任命干部的详细资料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提交;常委会党组在接到提报拟任命人员名单后,责成人事任免工作机构按照《公务员法》、《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拟任命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组织部门和两院按照规定进行说明,提交干部的现实表现材料,经主任会议研究审定,从而为常委会人事任命表决前的审议提供客观翔实依据。

  三届以来,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9人次。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并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法律程序,依法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任后监督有力度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干部述职评议工作。7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述职评议工作组,启动了对市法院法官、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述职评议工作。

  述职评议工作组对“两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两院干警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等40余人参加的座谈汇报会。召开了部分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了解“两官”履职情况。通过短信平台征集市人大代表对“两官”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随机抽查了被评议 “两官”办理的案件卷宗281件。走访了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17人、执法执纪监督员3人,了解“两官”的司法理念、办案方式、保障正当权利、办案结果满意度等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对被评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20名法官,市人民检察院14名检察官的总体评价较好。从履职自查、案卷抽查和随机走访情况看,对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上将作口头述职的4名法官、4名检察官履职情况评价较好。

  通过两年的推进,述职评议对象覆盖了两院的所有法官、检察官。今年,尝试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以述职评议工作为抓手,把加强干部监督特别是任后监督作为依法履职行权的一件大事来抓,把是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和预防与惩治腐败的重点,不仅要依法监督事,更要依法监督人。

  此外,常委会综合运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听审报告、工作评议、干部履职、现场询问、票决测评、追踪督办、二次审议、结果对外公开等常规性方式方法,依法搞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相关干部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一府两院”中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和决定任命的领导人进行监督,切实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同时通过接待群众信访、百姓问政,走访代表和选民,广泛收集信息,开展民意调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增强人大监督权威。(孙蕙)

 

 

 


 

 

 

五点发力激活人大“神经末稍”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侧记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工作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宣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加强新时期人大工作文件精神为契机,以“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以“四规范”、“两提高”(即: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建设规范、制度建设规范、行使职权程序规范、阵地建设和资料管理规范,依法履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为目标,坚持“五点”发力,较好地实现了乡镇人大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效化,有力地激发了全市乡镇人大履职的活力。

 

以组织建设为支撑点,帮助乡镇人大“能为”

 

  2015年中央和省委对加强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省委12号文件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向市委请求汇报,提请市委研究出台《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乡镇设置专职人大主席、兼职副主席和专职人大秘书的“两专一兼”的机构框架。今年1月14日,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作出决议,将2016年确定为“乡镇人大建设年”,方案明确要求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副主席1人(标准集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镇和其他有条件的乡镇可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其他可兼职);乡镇在编制总数内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大工作人员。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也不得分管具体行政事务,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人大工作上。

  目前,全市80个乡镇均按要求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人大专职秘书,人大主席与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同级同待遇,并列席乡镇党委会议。其中,宣州区、郎溪县所有标准集镇全部配备了专职副主席,一般乡镇均配备兼职副主席。一批学历高、年纪轻、工作能力强的基层干部被选调到了乡镇人大工作岗位上来。近几年来,曾担任乡镇人大主席的现任镇长、书记及县市区直单位“一把手”的有近30多人。“以前的乡镇人大主席都是50多岁,也是工作的最后一站,工作锐气减退,人大工作缺乏活力。现在,在良好的用人导向激励下,乡镇人大干部工作很有干劲,充满自信,富有激情。”36岁的白地镇人大主席方秀丽感触颇深。目前,所有乡镇人大均完成了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的“四有”标准化建设。

 

以制度建设为立足点,力促乡镇人大“可为”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各乡镇人大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视察、评议等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学习培训等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及其他日常工作制度。在指导乡镇人大建章立制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乡镇人大选举工作、人代会召开、主席团工作、代表履职、自身建设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些县市区人大和乡镇还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工作实践,如宣州区人大统一设计印制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记录簿、乡镇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记录簿、乡镇人大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记录簿等“四簿”,全部向乡镇人大发放到位,要求乡镇指定专人对乡镇人大组织开展的每项工作及活动都要做好记录;宁国市各乡镇将乡镇人大的各项制度、职责汇编成册发至人大主席团成员和每位乡镇人大代表;旌德县人大按照“六有”(有工作场所、有办公桌椅、有代表花名册、有制度上墙、有活动台账、有履职登记簿)标准,在全县68个村居全部挂牌成立村级人大代表工作站,上墙公示工作制度、活动计划、代表照片和联系方式、代表联系选民名单等,从硬件上保障代表工作站的规范有序,为在村各级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开展活动提供场所;泾县泾川镇人大创新制定了《泾川镇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暂行办法》,同时运用现代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在《党旗耀泾川》微信公众号“代表之窗”子栏目中推送“三法一例”、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人大工作要点及人大工作动态。

  全市各乡镇人大把规章制度作为规范履职行为的依据。人大主席、副主席、人大主席团、人大办公室等工作职责明确,乡镇人大工作基本实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以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实现乡镇人大“有为”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乡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水平,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专题培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负责人现场授课,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安徽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作动员讲话,全市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共200余人参加培训。结合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开展乡镇人大主席专题学习班,对全市乡镇人大主席进行全面培训。利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专家平台,组织全市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共110人赴北京就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进行培训,并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宣州区、宁国市人大常委会还举办了相关内容的专题讲座,绩溪县组织11个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专职秘书进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测试,促进业务水平提高。为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郎溪、广德、泾县、旌德县均组织乡镇人大干部赴浙江、江苏等地考察学习,并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现场交流会。通过学习交流,全市乡镇人大干部履职能力不断加强,活力不断涌现,有的乡镇人大在工作实践中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法定的监督方式方法,组织人大代表对当地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如,十字镇人大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农用地审批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促进镇政府实行了“一口受理,并联初审”的服务创新;泾川镇人大围绕镇重点工作,在镇人代会召开前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视察调研活动,并将代表提出的议案例入会议议程审议并形成决议;水东镇人大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发力,督促土地所开展一年的清理行动,共清理闲置用地21亩、低效用地180多亩、撤除违章建筑5000多平方米,有力地制止了全镇违规使用土地和乱搭乱建行为,赢得了群众一致好评;华阳镇人大以主席团名义提出《关于命名和打造“新华阳十景”议案》,通过镇人代会审议并作出决议,为实施特色小镇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一致好评。

 

以跟踪督导为着力点,引导乡镇人大“善为”

 

  这次“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内容多,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高度重视,多次深入乡镇实地检查指导人大工作。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5个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开展专题督查,分别听取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并深入有关乡镇进行了实地督查。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分工联系指导1-3个乡镇,多次深入相关乡镇现场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指导下,各乡镇人大在工作实践中注重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强化议案建议办理,对当地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监督。如,狸桥镇、水阳镇人大在全镇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项目由代表提出、工程立项由代表票决、实施过程由代表监督、建设结果由代表评估的实事工程项目代表票决试点工作;青龙乡组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对辖区内“户户通”、“村村通”、“一事一议”等民生工程开展专项视察,对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了督办,有效助推了工作落实;琴溪镇人大为全面了解镇农电系统在全镇工农业发展中的服务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约见镇农电所负责人,在全市各乡镇中开创先河,此次约见不仅成为监督政府的一种方式,也为其他乡镇开展监督活动提供了借鉴;新杭镇连续三年开展镇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选民现场提问、当场测评,促使代表多履行职责,多办惠民之事;云岭镇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组织辖区人大代表进行督查、走访,有效联系群众,化解纠纷,推动工作快速开展,在扶贫工作中组织人大代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在制定脱贫措施中建言献策,助力乡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实现。

 

以强化宣传为闪光点,彰显乡镇人大“作为”

 

  全市各级人大通过人大网站、报刊媒体、召开会议、专题研讨等形式对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等法规持续宣传,将《安徽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编印成册发至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在《宣城日报》开辟“人大建设在乡镇”专栏,分期刊登乡镇人大履职等方面的研讨文章,及时将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代表履职的好典型进行总结提炼,向报刊杂志网站投稿,营造“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浓厚氛围。

  广德县人大坚持每月出版一期《广德人大》,县广播电视台、《今日广德》报社也分别专题报道各乡镇好做法;宁国市人大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宣传“乡镇人大建设年”,在省市级媒体发表稿件50余篇,编印《人大工作参阅》七期;郎溪县十字镇人大上报20篇宣传报道,活动图片30余张;泾县泾川镇人大在《党旗耀泾川》微信公众号推送“三法一条例》及人大工作动态,在镇、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宣传“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情况,上报各级各类人大信息25条;绩溪县华阳镇、临溪镇人大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人大代表发送人大工作动态信息,向上级人大系统投稿合计37篇;旌德县白地镇人大编印了《白地镇人大工作简讯》21期,被采用的宣传稿件40篇。

  谈及乡镇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颜银河认为,乡镇人大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百姓,是我国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中的最基层组织,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但由于处在“神经末梢”,多年来存在权责被“虚化”、地位被“弱化”的现象。宣城市人大通过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既解决乡镇人大自身建设薄弱、职能虚置弱化的突出问题,有效发挥其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乡镇人大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对乡镇站所开展工作评议等,有力推动政府工作,解决许多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称赞,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田来耜  马钢锋)

 

 

 


 

 

 

学习 服务 创新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综述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对标“三严三实”要求、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六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把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为建设“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效保障。

 

固本强基   致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理论先行,以加强学习引领能力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扎实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创先争优、保持党的纯洁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六年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132次集体学习,常委会举办30次法制讲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读书交流会、机关例会和干部在线教育学习等制度,举办人大机关干部讲坛、开设机关书屋,开展“讲看齐、见行动”和观念更新学习讨论活动,不断提升素质和履职能力,真正使人大机关干部做到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讲、走出去能干。同时,加强对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连续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办培训班,市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共490余人参训;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培训班,共80余名代表参训;组织近百名市、县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实现了代表培训全覆盖。

  完善机制,以制度建设推动工作科学化。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48项制度,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的意见和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等12项制度,有效提升了常委会及机关行使职权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求真务实,以严实作风塑造优良形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强化宗旨意识、密切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改进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通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机关干部到一线、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决问题,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围绕中心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思想同心,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党委的主张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人大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目标同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和全市经济走势,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支持和促进政府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努力实现发展目标。六年来,围绕调转促方案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专题询问、跟踪督办推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行动同拍,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坚持与党委政府行动同拍,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学习对接苏浙沪,常委会领导带头外出招商,定期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开展招商活动;深入联系企业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深入美丽乡村建设联系点泾县泾川镇、琴溪镇、黄村镇、云岭镇指导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筹措、精准扶贫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及机关全体干部积极投身抗洪抢险、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联点共建”活动。

 

与时俱进   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有声有色,扎实开展立法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后,我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设立法制委员会,常委会组建了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专家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成《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立法工作。制定并实施《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为敬亭山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三审,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有为有位,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六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共开展了4次专题询问,从食品安全问题、土地征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六年并进、六城同创”,到环保问题、调转促行动方案实施情况,每次专题询问都彰显人大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专题询问有利于推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工作,落实整改相关问题,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此外,坚持每年对3个政府组成部门主要工作进行工作评议,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官、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通过多种举措,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有力有效,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市人大常委会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为契机,深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围绕市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组织并指导基层扎实开展“乡镇人大建设年”活动,推动乡镇人大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市80个乡镇、15个街道办事处的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全部实行专职配备,人大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借鉴外地经验,审议通过了《宣城市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办法》,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章毓煌  王莉  白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