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宣城市敬亭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美带领法工委一行赴省人大常委会汇报《条例》审议情况。
徐德美介绍了《条例》的审议表决情况并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我市立法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详细汇报了《条例》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及条例部分条款的修改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为,《条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审,已经成熟,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法定程序,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徐超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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