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至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城市管理水平影响着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体现了城市的文明程度。为建立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按照我市2016年立法计划安排,《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陈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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