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室三个正处级办事机构和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七个正处级工作机构。
办公室内设文秘科、政工科、行政科、信访室和老干部工作室。
研究室内设宣传信息科、调研科。
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内设人选科。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设财经科。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内设内司科。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内设综合一科。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内设综合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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