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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5 14:54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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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对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重视不足,法律规定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落实不够;示范片区建设进度不快,项目联农带农惠农不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待进一步深化。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发挥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乡村振兴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乡村振兴促进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不断丰富学习宣传方式,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法律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法律的规定要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加大“五大振兴”协调推进力度,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依法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和推进机制,强化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评价,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制度政策体系。加大产业支撑力度,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深加工业和农村电商,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健全乡村组织和人才工作体制机制,选好带头人,吸引乡土人才返乡创业就业,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设和发展,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县级统筹整合能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升乡村养老、医疗、教育、救助保障水平。

  (二)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力度。要结合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村民意愿,加快推进23个示范片区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完成编制任务。聚焦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提升、乡村建设提升、乡风文明提升、乡村治理提升和农村改革提升“五大行动”,立足片区实际,高质量谋划建设项目,加大落实和推进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充分发挥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惠农富农的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有力推动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强化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有效发挥片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有效衔接工作。不断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压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做好相关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完善“四带一自”产业联农带农机制,认真落实衔接资金及其项目安排相关规定,加大产业帮扶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帮扶对象持续稳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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