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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评议活动

发布时间:2022-10-08 08:31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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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密切县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增强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泾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县人大代表回选区述职评议活动。

  县人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报告本人履行代表职务情况。重点报告本人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在会议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各乡镇代表组和选区组织的视察、调研、学习培训以及代表小组等活动的情况;密切联系选区选民,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等情况;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个人学习政治理论与履职相关知识,提高履职能力情况;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建功立业,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廉洁自律的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措施。然后,选区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各乡镇代表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负责具体的业务指导。县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要回选区至少进行一次述职。各乡镇代表组每年应安排20%左右的县人大代表进行述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代表述职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回原选区述职。

  代表述职实行到选民大会或选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口头述职。如果确实难以组织向选区选民述职的,各乡镇代表组应与述职代表所在选区商定出席述职评议会议的选民代表,但是选民代表不得少于30人。代表述职后,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应当场对述职代表进行评议,再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等次进行无记名综合测评。测评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文/张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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