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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督办 提高办成率——泾县人大常委会督办议案建议路径

发布时间:2021-02-24 08:22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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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泾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议案建议督办作为关注民生、解决民困、激发代表动力的重点工作来抓,提出了提高办成率的目标要求,实行主任领衔、县长领办、部门承办、工委督办、代表跟踪问效的联动机制,强化办理落实“面对面”沟通、跟踪监督“回头看”、追究“不落实”责任等举措,议案、建议办理实现了三个转变,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由“关注满意率”向“注重办成率”转变,一些群众多年盼望的事项得到解决。

  一是重点督办。每年初交办会后,均遴选10件左右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引导代表通过“主任接待代表日”“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等活动反映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并形成建议报送相关部门,或政府负责人到场应答,切实保障群众提出的问题、反映的情况得到妥善处理。通过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增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推动了农田水利治理、农合报销平台、敬老院建设、古民居保护、茂林公交车开通等方面问题解决。

  二是集中督办。为促进代表建言落地,杜绝“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2016年开始连续5年,于8月份开展了“集中督办月”活动。按照分工负责、对口联系的原则,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部议案建议进行督办。在走访代表、现场视察的基础上,召开集中督办会,研究通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求建立办理台账,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办理时限、节点和程序,促进办理落实。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了解决。

  三是询问督办。开展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专题询问。2013年7月份,首次以人大代表视察询问方式督办议案建议。组织提出议案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对2件议案和1件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集中视察并开展专题询问。成立了三个视察小组,三个视察小组分别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人担任组长,领衔提出议案或建议的代表担任副组长,组织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深入视察,详细了解办理进度,并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分组视察的基础上,以询问会方式集中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具体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并采取一问一答方式进行询问。询问人为提出议案、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应询人为县政府负责人及有关承办、协办单位负责人。随后,提出议案、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2016年8月、2019年10月份,为重点加强对代表多年提、反复提的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分别对2012年五年来的7件议案、559件建议和2017年三年来的4件议案、472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部分尚未办结的代表建议得到持续办理和真正落实。改变了以往议案建议“当年提出、当年办理、当年结束”的情况。

  四是二次交办。为避免出现以往代表碍于情面或是因承办单位上门说服,对办理结果口头“满意”、心中“不满意”的现象,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在代表建议集中交办会上,提出“办成率”的评价要求。近年来,更是连续多年由人大办公室发出专函直接书面征询的方式,征求每位提议案建议的县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并进行“满意率、办成率”评价,代表反馈“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即可通过,针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以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进行了“二次交办”。2012年以来,共对代表反馈的92件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议案建议,督促承办单位作出说明并责成重新办理。针对“二次交办”的建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乡村走访相关代表,现场逐件调查研究,亲自督促办理。群众多年盼望的关于开展美好社区建设试点、开通茂林至泾县、榔桥至泾县的公交车等事项得到落实,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办。常委会不断创新办理方式,2019年,支持县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手段对代表建议进行督办。连续两年未解决的青弋江总干渠溪口闸、黄村闸生态补水问题现已得到主管部门的及时回应。(文/张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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