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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1-01-22 09:04 来源:市人大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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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聚焦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宣城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报告。

  组织开展“应对疫情影响、推进经济发展”专题调研,视察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认真谋划年度工作重点和举措,逐项抓好落实。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审议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实地察看重点项目,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交流,促进“六稳”“六保”工作有效落实。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推进市场主体保护、强化法治保障、提升政务服务、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听取26个市直部门工作汇报,详细了解我市营商环境情况。审议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审议2019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围绕林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视察,积极推进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接续开展“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

  聚焦计划预算监督。审议202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市本级决算。

  三、坚持厉行法治,着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深入推进地方立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立法。组织开展《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7部法规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伤保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的报告。

  深入推进全民守法。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执行情况报告。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专题调研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工作调研。关注关心妇女儿童事业。开展省定民生工程建设情况视察。

  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审议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深入帮扶联系点、贫困户开展帮扶指导。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听取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报告。专题调研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五、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新开展“宣城发展、代表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一起战‘疫’”等专题,组织开展皖东南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

  强化议案建议督办。开展议案建议工作专题培训,制定《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宣城市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等制度,开通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直通车”。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密切市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围绕城市建设与管理持续开展代表问政活动。坚持开展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建成代表履职服务平台。

  六、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强化理论武装。锻造优良作风。深化制度创新。加强机关建设。


2021年主要任务


  一、突出地方特色,力求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新成果

  准确把握地方立法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善于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宣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深入开展《宣城市民宿管理条例》《宣城市农村饮用水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

  二、聚焦重点领域,力求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进展

  审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情况报告;加强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报告。聚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听取“一地六县”合作区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密切与G60科创走廊、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等城市人大工作交流,深化协同协作。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审议《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持续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执法调研;审议2020年度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河(湖)长制专题视察和“宣城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和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改进审议意见交办方式,促进审议意见办实办好。

  三、坚持服务大局,力求在行使决定权上有新作为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部署要求,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机制。围绕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作出决定,推动地方性法规得到有效实施。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作出《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依法审查批准2020年市本级决算、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严格按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四、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在服务保障代表履职上有新提升

  持续开展“宣城发展、代表尽责”主题实践活动和人大代表采风行活动。检查《代表法》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培训,落实落细“双联”制度,推进代表工作、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围绕市政府民生实事开展代表问政活动。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督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五、忠诚履职尽责,力求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有新气象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更好发挥“两个机关”作用。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机制,提高常委会履职整体效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相关工作。支持和保障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支持市人大工作研究会开展活动,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推动市县人大工作联动监督机制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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