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张伟辞去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及有关规定,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决定:批准张伟辞去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1年1月11日宣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汤军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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