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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巡视”助推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综述

发布时间:2019-11-25 08:35 来源: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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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所以盛民也。”一座城市的建设、发展和治理水平,与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立法工作,《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01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决策部署,把《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作为全年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助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精细检查:彰显“法律巡视”严格

 

  为做好此次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事先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与市政府有关方面充分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在其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

  10月11日,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市政府副市长郭金友就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执法检查提出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玉峰、张光勇、张千水和检查组成员、市县两级30余家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强调,此次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的根本要求,是提升城市品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当前正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着力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举措,要紧扣执法检查重点,改进方式方法,以严实作风确保执法检查有力有效,为“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加快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作出应有努力。

  10月14日至18日,执法检查组分成四个小组,分别由张玉峰、张光勇、张千水三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严格对照法律条文和法定责任的落实情况,赴市本级和县市区,围绕城市道路、施工现场、园林绿化、集贸市场、物业小区、污水处理等6个方面,深入80余家单位检查执法案卷210余卷及相关资料260余卷,实地察看15个施工现场、8个污水处理厂、30个生活小区和10个集贸市场,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最真实情况。

  10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张玉峰代表执法检查组向会议作执法检查报告,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分组审议,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11月12日,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对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认为,此次执法检查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站位高,突出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市委“对标沪苏浙、争当排头兵”部署的紧密结合,将执法检查查找问题与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结合起来,作为人大机关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二是形式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紧密配合,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并邀请部分市、县、乡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根据检查工作的不同层次、阶段和区域,细化制定子方案,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同时编印执法检查操作手则,对各款法规条文落实情况的检查方式均进行明确,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举措实,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随机抽查、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并与人大代表、基层工作人员和普通居民等座谈交流,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情况,梳理归纳出19项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作为审议意见的附件,转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有力增强了本次执法检查的实效。

  “我是来自宣州区城东社区的一名基层代表,参与了检查组对宣州区的检查,对这次执法检查有相当深刻的感受。”宣州区人大代表杨勇说,常委会领导带队检查时,突出问题导向,聚集重点领域,加强抽查暗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甚至还在晚间到一些主次干道和背街后巷检查城市的夜间照明情况,摸实情,查实况。

  “这次执法检查与以往有很大不同,突出了与主题教育的紧密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司火根说,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人大工作和城市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的一次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人大常委会不忘初心的使命担当,也切实维护了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精细落实:依法治理实效提升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上下按照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管理,持续用力,积极作为,城市管理水平和市容市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两年来,相关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刊播刊载与《条例》相关的内容,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走进单位、走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有了较深了解,为全社会遵守、运用《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

  检查发现,各地对依法管理城市都很重视,突出建章立制,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城市管理目标。相继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整合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管理执法相关职能,实现管理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并出台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督查和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压实部门责任,依法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广德市还设立商户自治委员会和商户监督委员会,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探索形成了依靠群众管理城市的典型经验。

  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城市管理“品质提升行动”“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及“三车”运输、建筑施工扬尘、户外广告牌匾、市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实施公厕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项目。市本级、广德、宁国、绩溪、旌德,还启动了城市管理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同时,开通“12319”城市管理热线,接受广大居民的咨询、建议和投诉,近两年共受理2万余件,办结率96%。一系列具体措施,有力促进了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精细报告:推动条例深入实施

 

  “就贯彻城市管理条例看,各地各部门比较认真,依法推进城市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该部法规实施的总体情况看,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较大。”执法检查组成员普遍认为,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全民参与氛围不够浓厚;各级政府对城市管理指导、协调作用发挥不够,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联动机制,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形成;执法管理的水平和力度有待提升等。

  执法检查报告强调,《条例》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已作了明确要求,但检查发现,这方面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仍较为突出。水利部门水体污染预警机制不够健全,不同程度存在老城区合流制管网污水溢流,部分住宅小区和市政道路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渗漏,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普遍偏低等问题。报告指出,《条例》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比如,一些项目施工现场未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降尘措施不够规范;少数拆迁区域无围挡,安全措施不到位,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等。

  另外,市本级及县市区的部分区域,还不同程度存在集贸市场布局不合理、综合市场功能配套不到位、城区停车泊位不足、道路面破损、照明设施运行不正常、背街后巷脏乱差、城市噪音和餐饮油烟影响民居生活、物业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些问题群众反映还很强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分析研究,从加强宣传引导、完善体制机制、探索工作创新、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等四个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并列出问题清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办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共同推动《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更好贯彻落实。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习近平总书记11月2日在上海考察时强调的一句话。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道,齐心协力、勤勉尽责,用“绣花”之功夫不断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转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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